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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主动公开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5.08.08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