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重固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9.01.22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重固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shqp.gov.cn/xxgk/GovInfoPub/DepartMent/MoreInfo_jz.aspx?categoryNum=009006005&DeptCode=002006)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重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9783012。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8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各项制度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及“谁公开、谁负责、谁维护、谁监督”,落实专人,加强监督,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开、公正。同时,我镇办公室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及机关大院围墙,以及信息公开示范点,全面形象展示了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按照区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制度制度。首先审查政府信息内容,根据“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保密工作原则,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并及时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就是否及时、完整、规范报送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因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重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查阅接待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的要求进行,由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受理,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制定方案,督促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使我镇政府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准备,防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镇政府办公室公开了办公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多方面、全方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落实,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
二、网上网下并举,信息公开全面
(一)在网上,着力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夯实基础。今年以来,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对政府网站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将部门预决算信息、信用类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其他财政资金信息、社会公共资金信息、审计信息、项目类政府信息、政策类政府信息、服务类政府信息等都公开发布在网站上,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镇工作动态信息及了解相关的办事程序。
(二)在网下,政务公开橱窗清晰明了,让群众便于获取政府信息。重固镇在政府机关大院围墙宣传栏及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部门预决算信息、信用类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其他财政资金信息、社会公共资金信息、审计信息、项目类政府信息、政策类政府信息、服务类政府信息等都主动公布出来,让群众也能获取政府信息,掌握政府工作动态。
通过网上网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让群众能看信息、知动态,更好地对政府工作做好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20条。
2018年,共生成文件98件。其中主动公开59件,占文件生成总数的60%。
2018年,本镇定期公开镇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款物发放情况和镇财政预算资金情况、预算外资金情况、农业财政投入情况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公开的透明度。及时公布2018年度政府工作重点、实事项目、主要经济发展指标以及镇政府提交镇人大审议的各类报告,进一步提高和拓宽了政府为民服务的水平和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网上申请0件,当面申请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镇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当面接待0 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镇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镇2018年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它需说明的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每月一次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二是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打造一流公开平台。以政府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升对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附表统计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5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9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8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8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8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