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郏店村村规民约

主动公开

2022.11.06

第一章 风俗民风

 

第一条:村民应自觉传承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积极维护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歧视、不侮辱、不虐待、不遗弃老人和儿童。

第二条:对丧失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人,家庭成员应当承担照料责任和义务,并主动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邻里之间要团结互助,积极帮助困难户和特困户及残疾人的生活。扶困济贫,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境界,做到不歧视困难户、特困户和残疾人,形成家庭和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风气。

第四条,村民应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党员干部应筑牢思想防线,坚守规矩底线,不踩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

 

第二章 社区管理

 

条:村民应积极配合做好河道管理工作。配合村河道岸线清退工作,村民不得违规排污、擅自侵占河岸(包括违规种植蔬菜、违法搭建、违规堆载等)。村民不得在公共区域种植农作物,应遵从村委会统一安排村民种植蔬菜区域及对公共区域村民私自种植管理要求。如擅自种植的则无条件清理,之前已经种植树木的遇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不作任何补偿。(附承诺书)。

条:村民应自觉遵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准确四分类(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并做到定时定点投放,以《郏店村村民自我管理评分考核表》内容作考核依据。此条同时适用村民租户。

条:村民应积极成为新风守正好家庭、三大整治好家庭、垃圾分类好家庭、文明和谐好家庭、人口管理好房东。

条:村民应遵守殡葬有关规定,不在耕地(包括个人承包地、自留地、杂边地等)、林地、公路两侧等建造坟墓。

 

 

 

第三章 人居环境

 

条:村民应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宅前屋后无乱堆放、乱晾晒、乱张贴、乱涂些现象。

条: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第四章 五违治理

 

第十条:村民严禁新增违法建筑,同时自觉消除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新增违法建筑列入一票否决

第十条:村内存在的超高超面积户不得将房屋批复以外的面积用于盈利,应按照村委会要求统一封存。(未按照村委会规定时间进行封存,将列入一票否决)。

第十条:村民应自觉配合村委会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施工,不得无故阻挠。

 

第五章 村民建房

 

第十条:村民应按照村委会建房要求,统一房型,统一风貌。(列入一票否决

第十条:村民应如实申报家庭人员信息,按照建房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列入一票否决

第十六条:翻建房屋批复面积外的土地都为集体所有,村民应无条件退出。

 

 

第六章 村内防疫

 

第十条:村民应无条件配合村委会防疫工作,主动上报户内疫情信息,不得漏报、瞒报。(列入一票否决

第十条:村内禁养家禽,防疫情发生。村民应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做好宠物管理及相应的防疫工作,并主动向村委会申报登记宠物信息。(列入生态治理考核奖励

第十条:发生重大防疫事件,村委会根据本村防疫需要,有先行处置权,包括村内道路拦截、村内人员防疫检查、防疫物品、设施的购置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的相关防疫工作。(列入一票否决

第二十条 村民在符合接种条件的前提下,应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并完成全程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房东应做好发动租户的接种动员工作,不得无故拒绝或反宣传他人不要接种疫苗。

 

 

第七章  公共安全

 

二十一条: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

二十二条:村民应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村民应提高防电信诈骗的警觉性,积极配合并参加各类防诈骗宣传、讲座,切实维护好自身利益。

第二十条:坚决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禁止在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

第二十四条:村民应落实房东责任制的规定,配合政府和村委会做好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一)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在屋内及过道内配备有灭火器材;(二)不得将电瓶车放在屋内进行充电且不得采取飞线的形式进行充电,房东应配合村委做好集中充电装置的安装工作;(三)不得违规使用液化气(瓶)或是附属配件,房东应配合村委会做好超量钢瓶的整治工作。(四)所有村民不得私自改变房屋性质,对外出租房屋应该做到不群租;不得私自租、购集装箱,不得将集装箱对外出租用于居住用途。(五)十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应安装摄像头。(六)对户内外电源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整治,严禁自己及租客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八章 出租屋管理

 

第二十条:村民应积极落实房东责任制,结合四级管理网格工作,履行好第四级责任人的义务。加强出租房屋自我管理责任,出租房有来沪人员新增或搬离的情况,要在12小时内主动报告,并带租客到村外口办进行登记。

第二十条:村民不得将住房从事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仓储和销售,包括网络销售等。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干扰周围村民正常生活、影响到本村村民的日常生活、生产秩序的行业。

第二十条:房东负有对承租人日常行为监管之责。并对存在的问题负有督促整改以及向村委会报告之责。

 

 

第九章    村民福利

 

第二十条:全村村民应自觉遵守并践行《郏店村村规民约》,村委会对本村户籍人员给予奖励性补贴作为村民福利:

1、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人员元宵节100/人;重阳节慰问品约60/人,慰问金:55-69300/人、70-79350/人、80-89400/人、90岁以上450/人。

2、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人员每年发放理发补贴200/人。

3、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人员发放农保退休人员补贴:男60-69岁、女55-69250//月;70-79岁老人300/月;80岁以上老人400/月。

4、对全体村民(含外来媳妇/女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根据当年度参保费用给予相应补贴,以农保缴费标准为参照依据,村民自己承担100元,余额作为村委补贴标准,保费低于村委补贴的则足额补贴。

5、集体系统干部干龄补贴,按规定发放。

6、新增患大病的家庭,一次性慰问1000元。(凭病历报告等有效材料)

7、对当年度全家医疗自负费用满5000元的村民,按相应比例给予补贴;最高救助额为50000元封顶。

8、给予村民购买人身意外险40/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000元、银发无忧老年人综合意外险20/人、姐妹情保险30/人。

9、对每年考取本科的学生奖励3000/人。

10、对过世村民家属进行吊唁。(1000/人,花圈一只)

11、生态治理考核奖励(100/户、月),出现一票否决现象的将不享受此项奖励

122022年起发放80岁老人生日慰问金:200/人。

 

 

 

 

第十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条:村民积极参与到社区自我管理,根据考核奖励,每月可享受160元补贴。(一)垃圾分类:日常垃圾垃圾分类纯净度达到95%以上(列入“一票否决”);(二)生态环境:考核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全额享受补贴;90-95分为两天内完成整改可全额享受补贴,否则本月不予享受;80-90分为,三天内完成整改享受50%50元),否则本月不予享受;80分以下为,当月整改,当月不享受;连续3次为差,则全年不享受。

三十条:村民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工作,违反村规民约者,将停办各类证明、政审、外来人员居住证等一切手续以及不享受村级相关福利待遇。

第三十条:以上奖惩措施适用于本村未动迁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