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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固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QE831100020240002

主动公开

重府〔2024〕19号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4.06.28


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重固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9日

重固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聚焦超大城市乡村治理目标定位,不断强化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职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培育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典型,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形成村级治理的有效抓手,切实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加快构建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根据《青浦区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现就本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围绕“大城、小镇、新生活”发展定位,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乡村振兴建设基础,助推重固镇特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联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筹领导。重点围绕市、区、镇中心工作,从乡村治理难点到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问题入手,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如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组织,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交由村民商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意愿,维护村民民主权利。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重固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顾荷英、钱闪星

副  组  长:马  锐、夏亚刚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辉(武装部)

朱静雅(党群办)

李  剑(平安办)

杨春刚(徐姚村)

沈  英(社发办)

张  萍(振兴办、农服中心)

张永华(党建办)

张爱萍(融媒体重固分中心)

陈  燕(回龙村)

范  辉(新丰村)

周  冰(人口办)

周晓建(河长办)

姚利军(城运中心)

夏  伟(综合整治办)

谈亦吉(社区办)

屠拥军(章堰村)

四、工作目标

以乡村治理积分制为载体,通过区、镇、村三级联动,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标准化,具体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引导村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受益者。到2024年底,徐姚村、章堰村、新丰村、回龙村4个行政村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全覆盖,同时积极培育乡村治理积分制典型案例、市级及全国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村。

五、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以家庭户为积分对象,行政村为创建单元。具有本地户籍、有宅基地房屋以及至少一人常住(户在、房在、人在)的家庭户,根据其意愿参与积分制。

(二)积分内容。针对乡村治理中的重点难点设置积分项目,既要充分反映村民在遵纪守法、平安创建、文明新风、环境优化等方面的日常行为表现,也要反映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度、在群众中的认可度,还可以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积分内容设置要注重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履行民主程序。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起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具体可参照积分内容和标准设置(详见附件)。

(三)积分评定。村党组织牵头组建积分管理自治小组,确定评定方式,可探索建立由村两委成员、优秀老党员、村民代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德高望重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自治小组(自治小组成员由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直接负责积分评定,报村“两委”会议集体审定。

(四)积分公告。推行积分制的行政村每季度通过阳光村务或村内公告栏等渠道,对认定积分进行公告。

(五)结果运用。要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同时,我镇设置专项资金用于乡村治理平台管理。各村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借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企业爱心捐赠等方式,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管理工作。

六、推进步骤

推广积分制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

总结本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试点经验与做法,制定出本镇推广积分制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推行阶段(2024年6月—11月)

1.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本村积分制推广方案,并成立积分管理自治工作组。(2024年7月底前完成)

2.由镇相关部门指导各村制定“一村一方案”,建立切实可行的积分规则和激励机制,广泛宣传推广,基本实现各村的积分制管理稳定运行。(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3.各行政村总结上报积分制典型案例。(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完成年终考评,总结工作经验,全面落实长效常态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推进、村“两委”班子落实、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立足民本,加强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将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列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美丽乡村长效管理等考核范围,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因地制宜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全覆盖,形成日常管理机制,并将相关任务推进材料上报备案。

(三)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广泛宣传动员,多样化多形式的进行推广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家门口服务点、宣传栏等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宣传,将积分内容、预期成效等宣传到户,发动村民人人参与乡村治理。同时,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宣传,有计划的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把宣传教育引导与群众自治、典范示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动作用。

附件:乡村治理积分细则(供村委会参考)

抄送:区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