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QC6900000-2023-028
主动公开
青食药安办〔2023〕39号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05.23
青浦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镇:
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上海市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区食药安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编制了《青浦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和辖区实际,对照清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浦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浦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责任清单
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5月
目 录
1.青浦区人民政府……………………………………………5
2.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
3.青浦区经济委员会…………………………………………11
4.青浦区教育局………………………………………………13
5.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15
6.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17
7.青浦区民政局………………………………………………19
8.青浦区财政局………………………………………………20
9.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1
10.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2
11.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3
12.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27
13.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8
14.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
15.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37
16.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9
17.青浦区商务委员会…………………………………………41
18.青浦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44
19.青浦海关……………………………………………………45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政府要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完成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指标任务。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4/10万以下,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90分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92分以上,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90分以上。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达到100%、实施HACCP体系达到100%、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覆盖率100%。44个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主体追溯覆盖率与上传率100%。“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等报告的重要内容,健全各级食药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推进“双安双创”,分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做好有关推荐、省级评价、国家验收、跟踪评价等工作。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街镇,动员各方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街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居(村)委会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工作的指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措施,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落实“两个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加强包保督导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闭环处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和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绿色食品特色产业园区,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食品销售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线上和线下联动监管。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完善监管措施。实施特殊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特殊食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质量提升行动。
4.坚持全程控制,严把食品安全各道防线。守住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关,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关,全面排查粮食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创建示范性智慧菜场,落实“一批发市场一方案”,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5.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上新台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巩固“放心学校食堂”创建成果。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100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餐饮单位,加大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推广力度。扩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字化应用,加强散装、外埠供应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治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食品摊贩、早点及夜市集市区域。推进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升级优化,落实餐厨废弃油脂“产、收、处、调、用”闭环管理。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以餐饮外卖点餐、婚宴、自助餐和单位食堂为重点,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推广反食品浪费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推进“铁拳”“昆仑”等专项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6.坚持风险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加强风险评估和科技支撑,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加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
7.坚持社会共治,提高食品行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水平。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和国际交流,推进食品安全长三角协同与合作,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构建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有关专家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和组织创新作为,宣传和培育食品企业“红名单”。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支持相关食品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食品企业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向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以健康食品研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食品领域创新企业。
2.支持并发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市场专题合作组的作用,完善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抽检监测、舆情交流、应急协作、会商交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联动协作机制。
3.支持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配合主管部门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4.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职责分工协调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促进冷链运输物流服务水平提升。
5.贯彻实施《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75号),继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加强与“双碳”经济相结合的配套管理政策研究,推进制止餐饮浪费。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经济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指导食品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实施诚信评价标准等培训工作,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做好国家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点工作,落实工信部对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追溯数据查询工作要求。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2.促进食品产业发展。落实《上海市时尚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建设完善绿色食品特色产业园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食品集团或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助推食品新产品创新迭代。通过本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食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推动食品工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本区食品企业参加中国品牌经济(上海)论坛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博览会。结合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打造海派餐饮品牌,服务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引导食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引导食品行业向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督促企业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产业整体素质提升。助力传统老字号食品企业发展。
3.协调生物柴油调制销售企业进一步增强本市B5生物柴油调和生产及供应能力,扩大B5生物柴油宣传和推介力度,优化B5生物柴油加油站点布局网络。
4.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创新作为,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加强食品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和培育食品企业“红名单”,以典型示范促行业发展。加强食用盐行业管理,落实《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要求。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教育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教育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推进中小学午餐服务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2.推进学校食堂智慧管理模式。推进高校“标准化食堂”体系建设,巩固“放心学校食堂”创建成果。健全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扩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字化应用。
3.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区有关部门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将食品安全知识融入中小学校相关课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倡导节俭风尚,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5.协助高等学校、指导各中小学健全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6.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技术、人才和项目国际合作交流。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做好本区科技发展规划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2.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指导、推进食品安全相关的科研立项。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鼓励食品企业成为国家级或市级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示范,用现代技术和食品工艺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3.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合作。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鼓励和促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管理机制。构建食品安全专业智库平台,发挥智库辅助决策作用。
4.推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公众科普平台、食品科普专家志愿者、食品科普站项目建设。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公安青浦分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会同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并完善联络员机制、联席会议和情报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机制、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舆情应对和信息发布机制以及联合考核评估和季度通报机制,指导行政职能部门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加强行政处罚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落实“处罚到人”工作要求;对涉嫌构成食品安全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联动配合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专业力量配备和专业装备建设。
2.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有力保障行政执法活动。推进“昆仑”系列专项行动,组织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坚,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深化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
3.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警务合作,严厉打击跨省市区域食品安全犯罪,全力侦办重大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民政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民政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规范,并推动实施。压实对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长者食堂和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加大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推广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
2.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食品监督管理。指导居村委会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财政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财政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承担区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经费保障职责。
2.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引导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功能。
3.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维护运营费用的落实。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生态环境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配合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专项,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加工经营环节的餐饮油气、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执法,推进餐饮油烟污染等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及举报奖励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地食堂安全监管。
2.协助落实交通工具、站点食品安全管理。
3.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实施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的规范化水平。按照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引导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和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落实《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保持在30%以上,强化认证产品证后监管。种养殖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区地产食用农产品农药总使用量控制在0.28万吨以内。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本区地产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以及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深化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网格化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全面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探索应用高通量筛查等新技术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升级改造“沪农安”系统。
3.广泛排查各类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健全发现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本区动物防疫检疫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区境指定道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5.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快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推进地产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地产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管理,逐步实现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信息追溯管理。
6.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主动学习借鉴、消化吸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长三角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食品安全标准等协同与合作。
7.加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督促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设施和装备,为一线监管人员配备现场快速检测、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通信联络设备和设施,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行政执法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类监管信息。加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资源,推进各方信息便捷地实现共享与开放。推进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严重失信管理制度。
8.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提高办结质量和效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
9.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宣传月等专题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确保各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6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法定义务和责任。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推进旅游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2.参与涉及星级旅游饭店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97%以上。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落实食源性疾病报告负责人制度,落实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主动监测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识别预警。
2.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度。坚持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
3.协助市级部门研究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机制。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标准协同与合作交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加强食品营养工作,推进营养健康重点场所建设。
4.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推进各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等信息收集和研究。推进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5.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和现场处置,有关医疗机构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中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督促各级食药安委切实履行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等职能,健全各级食药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做好自我评价、省级评价、国家验收等工作。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街镇,动员各方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街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居(村)委会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工作的指导。
2.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加强包保督导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闭环处置,开展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工作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和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与考核管理。
3.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完成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开展供应商审查和GMP、HACCP、物料平衡检查评估,加强与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推进食品生产行业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加强预制菜许可准入审查和监管。完善以飞行检查为主的有因检查机制,重点针对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集中等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4.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措施。落实修订《婴幼儿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移动核查平台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核员管理系统建设,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落实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制度。推进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推进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实施“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强化许可审批与监管执法等环节的衔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实施食品销售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加强食品销售单位散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管理。加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探索连锁零售业高风险食品批次管理。研究社区团购和微店、微商等新业态管理措施,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线上和线下联动监管。加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一批发市场一方案”,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卖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票证查验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出台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深化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
6.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将2023年作为“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推进“中央厨房”建设。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线上监测。加强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民宿食品安全指导和管理。推广应用食安封签,守护外卖食品安全。对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监管力度。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7.实施特殊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特殊食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深入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体系检查和风险排查评估。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按新国标申请产品配方注册与生产许可的有效衔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管理,对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特殊食品批发经营企业、连锁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深化特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
8.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上新台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巩固“放心学校食堂”创建成果。
9.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新建“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餐饮单位。压实对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长者食堂和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推广力度。
10.扩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字化应用。加强散装、外埠供应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逐步实现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信息追溯管理。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
11.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五项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排查治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食品摊贩、早点及夜市集市区域,推动分类指导,加强服务保障。推进餐厨废弃油脂闭环管理。
12.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以餐饮外卖点餐、婚宴、自助餐和单位食堂为重点,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反食品浪费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开展成效评估。
13.推进“铁拳”等专项行动。治理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食盐、乳制品、食用植物油以及散装食品为重点,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14.加强抽检监测。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和数据统计分析,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强化跟踪抽检和专项抽检。落实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公布制度,推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15.加强风险评估和科技支撑。坚持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
16.加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推进智慧监管,构建以数据为基础的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制度完善、多主体参与、数字化充分赋能的综合监管机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高低与企业类别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完善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系统,强化监管数据的归集和大数据分析,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资源,推进各方信息便捷地实现共享与开放。
17.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
18.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以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为目标,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抓手,加强科普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探索优秀食品企业网上示范工作。优化本区媒介载体,增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做好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发布、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论坛等宣传活动。
19.强化区域协作和国际交流。建立长三角食品生产监管协作机制,协调推进长三角食品生产高质量发展。推进长三角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食品安全标准等协同与合作。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主动学习借鉴、消化吸收。
20.构建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食品安全队伍建设,举办多层次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实训中心建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60小时。依托高校优势,发挥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以及有关专家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创新作为,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加强食品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和培育食品企业“红名单”,以典型示范促行业发展。做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推进举报奖励信息化建设。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各类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消费者等多方力量,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格局。
2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推进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升级优化。全面落实《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评议收运情况,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有偿回收机制。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单位日常生产运营及其处置产品质量的监管,提升其处置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指导督促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服务中标企业抓紧建设改造。扩大B5生物柴油宣传和推介力度,加强行业指导和宣传。加强与“双碳”经济相结合的配套管理政策研究,完善价格补贴机制。健全餐厨废弃油脂全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加快智能场景开发应用,推进智慧监管和精准监管。支持和指导街镇等基层组织全面排查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筑牢防止“地沟油”返流餐桌的管理屏障。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2.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等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食品摊贩、早点及夜市集市区域,推动分类指导,加强服务保障。
3.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4.开展果品质量安全、土壤及相关环境监测工作,推动提升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支持相关部门利用道旗等形式依法依规开展户外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
6.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及奖励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加强对食品摊贩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查处工作,指导各街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夜市有效监管措施,完善食品摊贩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负责对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各街镇城管中队开展执法工作。
3.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摊贩和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等专项整治工作。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5.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五项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商务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关。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监管。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粮食质量检测,严把粮食质量关。完善超标粮食闭环处置长效机制,严禁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强化落实粮食承储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粮食出入库检验等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推进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资源,推进各方信息便捷地实现共享与开放。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督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6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
4.加强风险信息交流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协助区食药安办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配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
5.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参与做好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升级工作,扩大追溯数字化运用场景。
6.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食品销售企业质量提升工程,科学合理设置早点及夜市集市区域,加强服务保障,推进制止餐饮浪费。
7.加强货源组织,推动本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与区外蔬菜生产基地的产销对接,鼓励优质食用农产品入沪销售,督促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任责任,保障进沪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8.督促农贸市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票证查验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提升,创建示范性智慧菜场,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能力。
9.配合相关部门出台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深化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步推进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加大绿色餐厅创建力度,推进餐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10.协同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影响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1.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以及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1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要求。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
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组织、指导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配合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清真食品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浦海关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青浦海关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青浦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负责食品进出口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2.强化对进出口及国境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普及相关专业科学知识。
3.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落实《2020—2025年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发展规划》。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和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质量安全大排查,在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健安202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冻品、食用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国境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特别是航空餐饮企业等食品业态的监管,强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做好监督分级管理。
4.加强智慧监管。建立制度完善、多主体参与、数字化充分赋能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支持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食品安全先进管理经验、法规制度标准、前沿技术方法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主动学习借鉴、消化吸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合作。
5.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严格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口食品境内进口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强化监管数据的归集和大数据分析,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资源,推进各方信息便捷地实现共享与开放。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检、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各类监管信息。
6.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深化行刑衔接,健全发现机制。贯彻落实有关加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
7.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宣传月等专题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七进”宣传活动。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