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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2-1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锚定政治“定盘星”,以最高站位扛起民政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牢主体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诚恳接受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等加强集中学习,明确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和纪律要求,压实政治责任。

(二)坚持示范引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领办主导7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任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会议3次,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三)强化系统施治,以周密的方案部署狠抓巡察整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4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等任组员,压实压细责任,协调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中共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聚焦6个方面,制定186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四)突出结果导向,以务实的工作举措巩固整改成效。聚焦分层分类,对1个具备立行立改条件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跟踪管理。紧盯民生实事,推动解决社区长者食堂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机制引领,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根源,修订完善制度。聚焦散埋乱葬等共性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引领生态文明新风尚。

截至2025年12月7日,巡察反馈的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3个(其中,区委书记点人点事的问题4个,立行立改1个);提出整改措施186条,已完成整改186条。党纪政务立案3件(科级)。同时,开展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5项。已新建制度9项,修订完善3项。

二、直击民生“薄弱点”,以最实举措推动民政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落差,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推动保民生与促发展良性互动成效不够显著方面的整改

1.针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民政领域的落地成效不够显现的问题

(1)关于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压实领学责任。党组书记牵头制定领学清单,明确党组成员领学主题、内容及目标,召开领学成果交流会,核查领学内容与民政工作贴合度,确保领学实效。二是持续规范自学管理。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每月自学篇目、思考重点,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形成学习心得,提升交流研讨深度。三是营造浓厚互学氛围。按计划举办“民政大课堂”,班子成员带头授课,结合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问题确定《关于加强老年友好社会建设的建议》等调研课题,通过走访调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新思路、新办法。

(2)关于学用贯通能力不够适应时代需求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实践融合。围绕“新发展理念”在民政领域的落地应用,开展学习研讨,邀请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交流实践经验,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将理论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能力,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二是力攻实践难题。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区域殡葬改革等实践难题,从实际出发加强工作调研,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三是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对本区民政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评估,邀请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政策知晓度、认可度、群众需求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根据实际调研评估情况完善本区政策。

(3)关于理论实践的“神经末梢”活力不够足的问题。一是加强走访调研。联合区慈善代表处深入街镇、企业、学校等,了解社区需求、企业意愿,进一步凝聚慈善资源,丰富慈善活动。二是加强满意度调查。加强慈善项目事中、事后情况跟踪及群众满意度了解,制定慈善公益项目中期报告、结项报告模板以及活动满意度调查表。三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搭建互动平台。依托彩票公益金项目全周期评估体系,将群众满意度纳入核心评价指标,通过跟踪问效、飞行检查共计50余次。梳理现有彩票公益金项目25项,收集群众服务诉求2项。召开1次彩票公益金专题研讨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搭建互动平台,对彩票公益金项目进行差异化设计,实现与民生需求的精准匹配。

2.针对护航社会组织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4)关于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制定孵化培育计划。联合部分街镇、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乡村振兴、科创产业领域需求调研,确定首批11家培育对象,明确“一年内达到规范化等级”等培育目标,助力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优化孵化园功能定位。完善优化内部决策与监督机制,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团队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园,围绕入驻组织管理、运营秩序维护、组织规范提升,打造制度健全、秩序规范、培育高效的公益组织集聚生态。开展1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孵化成效,充分发挥桥接作用。三是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编制《社会组织规范化等级评估指南》,并组织入驻孵化园社会组织及各街镇属地社会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上门一对一指导服务100余次,完成45家社会组织规范化等级评估。

(5)关于社会组织清理退出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排查机制。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排查,重点排查“长期未开展活动”“未年检”“无联系方式”等问题,共排查46家社会组织并建立动态管理清单。二是制定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对问题组织分类处置,区分“可整改激活”“需注销撤销”两类情形,其中3家经联系有关单位劝导启动注销程序;1家有整改意愿且具备条件暂时保留;其余41家依法予以撤销登记。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台账应用。建立“社会组织动态管理台账”,通过年检等方式发现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政策引导和劝导,对无注销意愿且长期失联,按规定纳入“僵尸组织”清理范围,依法推动其自然消亡。

(6)关于对社会组织审计监督责任弱化的问题。一是转变审计监督视角。优化《社会组织重点审计事项清单》,明确收费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十项核心审计内容,细化“查阅财务凭证、比对项目台账”等核查方法。在确保标准合格的基础上,将审计视角转向效益性评估。二是引入第三方专业审计力量。聘请1家具备民非会计制度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辖区8.7%社会组织的专项抽查审计,未发现“挪用专项资金”等重大违规问题。三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52家社会组织存在“应付应收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等轻微违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同步将审计问题与业务主管单位进行通报,确保问题跟踪整改到位。

3.针对以问题为导向构建民生关键领域服务新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

(7)关于救助对象核查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的问题。一是核查调研,规范业务审批流程。抽查复核464户救助家庭,涵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等5类救助对象。对标救助政策,核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否精准、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动态管理是否及时。二是分层培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开展分层分类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覆盖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10人次,社区救助顾问300人次,从救助业务操作能力拓展至综合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完善机制,强化动态监测能力。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浦区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的意见》,形成“1+3+3”的信息核查机制,细化相关部门职责,推动常态化救助帮扶数据共享比对提质增效。深化部门合作,通过常态化信息比对机制,将涉救疑点信息推送相关街镇,落实相关街镇及时开展动态管理,并对信息滞后导致救助对象多领取的补助金进行了退回处理。

(8)关于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开展各类特殊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各类特殊儿童对象底数,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独症儿童,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分类进行管理。二是建立并完善基层儿童福利工作网络。组织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者队伍培训覆盖120人次,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建立了11个未成年人保护站,每个站点配备负责人、联络员,设置儿童临时照护床位32张,为困境儿童临时居住、关爱保护提供场所和人员保障。三是开展特殊儿童生活关爱服务工作。开展“爱伴童行”“星光启航”儿童关爱帮扶项目服务,覆盖困境儿童、孤独症儿童35人;对全区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监测识别评估工作,对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针对性的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9)关于慈善事业促进工作成效甚微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慈善组织的业务指导。组织全区4家慈善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围绕“慈善中国”平台信息填报、年度年检流程、专项审计规范等核心内容开展精准指导。二是提升慈善超市服务能力。开展全区11家慈善超市服务能力评估,赴兄弟区县学习参观,交流经验,拓展思路。三是积极营造慈善公益氛围。结合“上海慈善周”青浦慈善生活节主题活动,发起“益”起喝咖啡、慈善音乐会等活动。四是形成慈善活动常态化。在区级慈善超市、爱心窗口推出常态化便民服务。幸福社区“一元购”项目服务点位增至30个,实现2200余户低保家庭全覆盖。

(10)关于婚姻登记配套服务缺乏特色的问题。一是建立协作联动,推动服务融合。在结婚登记预约短信中嵌入婚检服务提示,并在结婚登记高峰日联合区妇幼保健所举办2场专题婚育咨询活动,共同助力“婚育一站式”服务融合发展。二是强化宣传载体,传递青浦温度。围绕婚姻文化品牌创建,拓宽婚姻宣传载体。焕新升级婚姻登记大厅布景,更新印制融入青浦地标元素与婚姻文化的文创明信片,让新人感受青浦的浪漫氛围与人文温度。三是打造特色场景,提升服务体验。以“婚姻服务+”为方向,构建多元化“甜蜜场景”。依托主题颁证活动,传承青浦本土非遗文化;订制特色甜蜜路线,推广3个户外颁证点和6个爱情打卡点。

4.针对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严格规范执法的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11)关于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空转的问题。一是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与文旅、教育等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按照线索共享、联合取证、共同约谈、立案查办的步骤明确协助事项与流程,累计共享社会组织违规线索3条,共同开展6次执法约谈。二是强化牵头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执法权限交叉领域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厘清职责,并对涉及跨部门综合检查的执法事项,严格按照事前协调,有效提升执法效率。三是完善线索移交流程。主动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涵盖公益捐赠发票领取、社会组织税务登记等事项的常态化对接。重点规范社会组织接受公益捐赠的程序,共享相关数据线索并开展核查工作,及时消除潜在的违法违纪隐患。

(12)关于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落实持证上岗,夯实队伍根基。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组织新进公务员及授权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二是系统制定并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组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民政局执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联合执法实务、执法操作规范、系统应用及“检查码”使用等内容,有效夯实执法队伍专业基础。

(13)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弱项的问题。一是全面规范执法流程。参照市级执法规范细化执法标准要素,开展社会组织领域行政执法内容的梳理工作,明确“立案-调查-处罚-归档”等执法环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民政综合执法工作指引解读培训。使用“上海市执法系统”开展行政警告执法,使执法人员熟悉执法系统的使用,增强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加强法制审核与案例指导。严格执行重点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案卷评查和执法现场教学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能力。同时,开展专题培训和模拟办案演练,提升执法人员熟悉执法系统操作的熟练度与执法实践的规范性。三是加强执法装备保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积极沟通协调,全力推动执法装备配备到位,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14)关于执法惩戒力度软化的问题。一是依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按时开展行政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责令其现场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进一步强化执法威慑力与公信力。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与问责。加强压实执法责任,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核心,围绕民政领域重点执法事项,对年度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行为与案卷材料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开展执法惩戒专项治理。围绕民政领域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实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对长期不活动的组织和失联组织依法清理,实行销号管理,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5.针对多元共治赋能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够有效的问题

(15)关于民政领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发挥协商平台作用。通过睦邻点、红白理事会等常态化、规范化的基层协商议事平台促进共商共治,将青浦区殡葬专项规划纳入年度编制内容,完成相关项目预算追加及审核等程序,为殡葬改革提供清晰路线图,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二是形成联动核查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浦区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的意见》,明确各级责任与分工,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人社局等区级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各街镇精准开展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三是加强智慧治理支撑。依托数据局“一网通办”、城运“一网统管”等平台推进智慧养老平台系统建设,完成民政智慧水表养老监管平台与城运一网统管平台的对接,实现对特殊群体动态监测的智能感知、精准研判和早期预警,提升精准服务与治理效能。

(16)关于双向评价反馈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强化基层问题响应能力。完善青浦区民政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类群众诉求和基层反映问题的处置速度和力度。积极开展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合作银行代表开展预收费监管专项培训,系统解读《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核心条款与操作要求,强化养老机构合规收费主体与银行协同监管责任,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二是加强基层反映问题收集。整合现有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接待等渠道,形成民情民意收集平台,重点聚焦市民明确表示不满意的问题,详细整理市民反映问题及具体答复情况。三是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聚焦农村殡葬领域散埋乱葬问题,建立健全散埋乱葬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执法监管、源头管控三方协同,建立信息互通平台,按照街镇履职事项清单,明确职责边界,实行村居自查、街镇互查、区局督查制度。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存在温差,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够彻底方面的整改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7)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坚持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次,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层层传导,不断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传导体系。二是对年度责任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严格把关班子成员责任年度责任项目推进情况,开展2次责任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并进行有效分析研判,不断夯实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三是深入梳理,杜绝责任制项目雷同。对2025年度责任项目责任重新梳理,下发工作提示,对照近年责任制项目内容,避免同类问题重复纳入项目,杜绝问题概述雷同。

(18)关于监督责任存在“路径依赖”的问题。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独立监督能力。注重提升监督能力,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加强纪检干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方面学习,提升精准发现和查处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二是深化干部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干部从根源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御风险和诱惑的能力。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净化“三圈”交往。聚焦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做实日常监督,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干部感受到监督时时在身边。

2.针对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9)关于职能协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厘清职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组织系统内科室、事业单位,围绕核心职责、工作流程、职责交叉点开展自查,形成职责清单。重点梳理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民政事务管理中心殡葬管理科的职责边界,明确职责事项,解决职责模糊、工作缺位等问题。二是建立协同机制,统筹调度有序推进。召开专题协调会,聚焦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内容形成初步意见。重点协调相关科室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达成共识,机制运行更顺畅,协作效率有效提升。三是搭建共享平台,监督评估机制初步形成。建立跨科室、跨单位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开展首次履职情况评估,推动科室事业单位协同高效运行,切实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和治理效能。

(20)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一是加强风险防控。将殡仪馆纳入局监管范围,预算编制及资金使用情况需向局党组汇报。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对殡仪馆经济活动审计。对审计中发现存货账实不符等问题,督促殡仪馆整改落实。

3.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全生命周期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21)关于采购程序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程序意识。在党组会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违规决策风险意识,强化具体操作人员程序意识。二是加强违规处置与清单管理。严防三方比价中关联方参与的违规问题,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即纳入黑名单处理。三是规范采购程序。制定《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明确购买服务禁止性事项和禁止性行为,明确购买服务实行“正面清单”(指导性目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2)关于资金结算管控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加强支付审核。建立“经办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专业审核-办公室审核-主要领导审核”的多级审核模式,重点审核支付依据的完备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对大额资金支付实行集体决策和额外审核程序。二是规范支付管理。在合同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资金支付条件、时间等要素,对已签订合同实行清单式管理,强化支付时限预警。三是落实问题整改。优化招投标细节及相关合同支付方式,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拨付项目资金。组织全体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培训,强化按合同支付的规定意识。

(23)关于考核验收环节形式化的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模式。明确党组在第三方服务项目考核验收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职责,实行“谁立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原则。规范并建立健全考核验收流程,要求项目支付前必须提供相关验收材料,项目使用科室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写项目验收表,实行验收签字负责制。对实际未开展但已支付费用的项目,完成资金追缴,上缴区财政完成资金闭环。二是细化验收标准与规范,推行多维全覆盖验收评价。针对服务类、货物类等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系统梳理和优化验收流程,明确验收内容要求以及可操作的验收标准,确保验收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资金审核与绩效挂钩,严惩失信违规行为。强化验收环节与资金支付的刚性约束,将验收结果与服务费用支付、供应商履约评价、后续采购资格等直接挂钩。严格执行“验收通过后支付”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4)关于作风建设抓管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加强教育监督,增强作风意识。党组进一步推动教育监督、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开展作风教育,推动作风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敲响警钟长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重要文件精神,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树牢廉洁自律底线。接受群众监督,注重长效常治,举一反三。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教育引导、监督管理、制度约束协调发力的长效机制。

(25)关于责任项目管理把控不严问题。一是压实责任链条,细化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时限和验收标准,确保管理责任项目全流程可控。二是强化过程督导,深化谈话教育。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建立责任项目季度推进机制,将日常监督融入项目推进各环节,把管党治党责任落细到具体工作中。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完善廉政方案制度体系,对所有责任项目制定1个专项工作方案和3条处置措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推进会,重点剖析推进中的堵点难点。

(26)关于落实反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细化责任到人,构建闭环反馈体系。构建闭环、灵敏、有力的反馈渠道,确保廉政责任在项目中落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杜绝责任虚化泛化,形成“部署、推进、反馈、调整”的闭环管理。二是强化评估转化,提升项目整改实效。建立责任项目阶段性评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优化,组织专项评估,并进行实效整改,对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资金开展专项核查,对评估发现的养老设施运营经费沉淀问题,制定专项攻坚方案。三是健全督查考核,推动业务廉政协同。坚持将廉政责任反馈机制的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效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确保指标任务落地落实。专题研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开展基层党组织日常检查,实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目标。

(三)关于狠抓基层导向不够鲜明,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存在弱项方面的整改

1.针对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7)关于党组会议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会议议事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青浦区民政局会议制度》,加强议题审核,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会议决策督办。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督办模式,压实决策闭环责任。每周梳理重要事项推进情况,“一周一表”明确落实责任、时限要求。三是定期开展自查。按月对党组会议资料进行整理检查,对前一月度召开的党组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议落实是否到位进行全面自查。

(28)关于党建引领示范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一是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品牌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党建引领业务、服务中心大局”定位,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品牌创建与单位的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结合起来。探索党建品牌的政治性、服务性、特色性、实效性。开展民政局系统党建品牌课题研究,探索适合机关特色的党建品牌。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品牌政治引导力和组织凝聚力。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引导党员将品牌理念与自身岗位紧密结合,在日常工作中、服务群众中、技术创新中践行品牌承诺,争当“品牌党员”,创建“品牌岗位”,让品牌成为团结党员、服务群众、引领发展的“红色纽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成熟的品牌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党建工作和业务管理制度中,实现品牌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常态化运行。规范制度强化党建宣传的时效性和严谨性。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对内外宣传栏、网站等信息。

(29)关于“一岗双责”履职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系统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与工作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清单,推动党建责任从“模糊概念”转变为“具体目标”。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推动深度融合。围绕民政服务、民生保障等核心业务领域,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牵头制定“党建+业务”融合实施方案,将党建工作嵌入具体业务场景,避免党建工作“孤立开展”“自我循环”。三是丰富履职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区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为班子成员划定基层党建“责任田”,要求深入联系点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明确班子成员需牵头解决基层党建实际问题,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针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30)关于基层支部班子建设存在弱项的问题。一是规范会前准备流程,确保议事充分性。对党支部的会前准备流程进行全面规范,要求提前将议题及背景材料送达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科和机关党委、纪委列席参加党支部会议,严禁临时追加非紧急议题。二是严格会议议事规则,提升决策科学性。组织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会议的议事规则和流程,强调全员充分发言,杜绝“一言堂”现象。三是完善会议记录管理,增强工作可追溯性。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员,明确记录内容关键要素,机关党委、纪委和组织人事科同志列席支委会,监督指导会议全过程。

(31)关于基层支部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强化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开展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与责任担当。二是严格制度执行。抓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党员参与热情。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党支部工作规范、考核评价及监督问责机制,推动常态长效。

3.针对新时代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仍有差距的问题

(32)关于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构建科学跟踪培养体系。建立干部成长档案,分层分类制定培养计划,实行“导师帮带制”,开展谈心谈话与成长评估,动态调整培养策略。二是优化培训课程设计。围绕民政主责主业,开展干部能力需求调研,精准设置专业课程模块,注重课程系统性,邀请行业专家、一线标兵授课,增加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比重。三是统筹开展系统培训。制定区民政局年轻干部“全链育后浪·赋能民政岗”培育方案,对全局95后15名年轻干部的系统化培训,干部综合素质显著提升,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

(33)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政治统领压实责任。坚持将干部梯队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任务,建立年度专题报告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闭环,为整改提供政治保障。二是制度创新搭建平台。制定《青浦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和完善年轻干部教育培养使用的试行办法》,预留科级岗位用于年轻干部竞争性选拔,构建培养链,安排年轻干部到一线实践锻炼。三是引育结合优化结构。通过选调、事业单位招聘吸纳年轻干部,为年轻干部建立“成长档案”,动态更新优秀年轻干部库。

(34)关于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坚持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党组会议首要学习内容,严格执行“凡涉人事议题、先学纪律后议事”要求,建立“书记末位表态+全程纪实”双控机制。二是完善材料归档。对提拔的科级干部档案完成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补充到位,后续在干部职级晋升、提拔任用中同步开展材料自查核对并实行对账销号。三是规范考察流程。在科级干部考察中严格按既定名单进行访谈,深入开展考察谈话并详实记录,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35)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织密监督网络,规范日常行为。落实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严审核干部兼职行为,规范填报并完善处级领导干部兼职年度报告表内容。二是夯实数据基础,确保信息精准。及时更新维护干部信息,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情况常态化审核。三是扎紧制度篱笆,严管出入境环节。修订完善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和证照集中管理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证照申请和审批流程。

(四)关于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韧劲不足,持续发力标本兼治仍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36)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党组强化全过程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传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等信息,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实到人。二是加强整改情况跟踪。局党组听取整改情况,加强整改过程跟踪,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对进展缓慢或遇到困难的任务及时分析研判、协调解决,稳步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根据问题持续深化整改,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政策知晓度。完成《青浦区养老服务政策申请办理指南》编制与印制,并分发至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村居委及养老服务机构。

2.针对整改实际成效与预期目标存在落差的问题

(37)关于整改实际成效与预期目标存在落差的问题。党组提高思想认识,将整改与民生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全面复盘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反复。一是强化分析研判,筑牢思想防线。重新梳理相关领域问题,开展分析研判,重新制定并细化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二是充实力量,提升业务能力。增加业务队伍人员,组织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三是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未完成要求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针对整改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不足的问题

(38)关于整改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不足的问题。党组从实际问题出发,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推进管理机制常态长效。一是强化纪律意识。党组开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再学习、再教育,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内控关键岗位人员深刻认识规范公务接待的严肃性与转嫁费用的危害性,明确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将局机关公务接待费用转嫁至下属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二是强化内部审计。对2家下属单位开展审计(婚登中心、殡仪馆),加大对公务接待费用的账目核查力度,对发现的疑似转嫁费用问题,一律深入核查。

(五)关于立行立改问题

(39)关于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快速响应立行立改。第一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整改,成立机关综合档案室,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单位负责人和档案专职干部为组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分管领导、综合档案室负责人、专职档案员、相关科室单位构成的四级档案管理网络。二是开展培训加强重视。积极对接区档案局,邀请专职业务干部前来指导工作;积极参加区档案管理培训,持续更新提升局档案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三是开展资料管理专项治理。开展资料管理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并印发《青浦区民政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归档范围、流程、保管期限及责任人,对历史档案进行检查,校对。

(六)关于殡葬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针对殡葬领域牵头责任虚化,监管体系呈现系统性缺陷的问题

(40)关于部门协同机制执行乏力的问题。一是完善跨部门协同会商机制。与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分局、卫健委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模式,召开殡葬专题协调会。二是推进综合治理联合行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散埋乱葬“四不两直”暗访。

(41)关于对监管权责模糊不清的问题。一是明晰部门监管职责。梳理民政、公安、市场、卫健、网信、税务等5个部门在殡葬管理各环节的职责,建立权责清晰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公墓非法占地问题,积极配合区规资局推进处罚整改工作。三是完善问责机制。印发《青浦区关于建立健全散埋乱葬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下发散埋乱葬(活人墓)整治工作日常管理操作口径。

(42)关于联合执法机制缺位的问题。一是构建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优化职能部门协同流程,提升执法合力。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执法。通过“四不两直”暗访进行督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其即知即改。二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联合执法,联合区市场部门对殡葬商户开展现场执法。

(43)关于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推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模式。针对公墓管理、非法中介等跨区域问题,主动对接昆山市民政局,推动建立信息互通、线索互移、行动互助的协作基础。二是加强跨区域协作探索机制。针对公墓涉及江苏昆山违法用地事项,对接区规资部门,研讨跨区域违规行为。三是着力构建跨区域执法联动长效机制。联合区规资部门积极与昆山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与应急协查的长效机制。四是稳妥推进跨区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对接昆山市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个案协调、函件往来、后续跟踪等方式推动问题处置。

2.针对主管部门全覆盖监管存在系统性疏漏的问题

(44)关于公益性公墓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健全政策法规。及时修订完善《青浦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的工作意见》《青浦区提升街镇殡葬规范管理质效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下发财务工作制度和殡葬档案归档范围工作提示,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廉政教育。加强殡葬从业人员廉政教育,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训,下发《青浦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廉政工作规定〉》。

(45)关于村级集中深埋点成为监管盲区的问题。一是完善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规范体系。制定并印发《青浦区关于建立健全散埋乱葬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村级深埋点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二是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责任,指导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坚守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加大对公益性安葬设施的政策扶持力度,完成修订《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区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草案)》相关规范化制定流程,切实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46)关于对经营性公墓监管存在认知与执行双重短板的问题。一是强化价格调控机制。联合区发改委制定并印发《关于明确青浦区殡仪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殡葬服务单位价格实施管理。二是实施墓位价格科学联合审核。建立由区民政局、发改委共同参与的墓位定价联合审核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三是全面落实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全区8家经营性公墓价格公示,明码标价。

(47)关于殡葬补贴全流程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优化制度规范流程。修订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细化明确从申请到发放各环节的操作标准。二是完善审批机制。建立民政、财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核制度,把补贴发放权限由街镇上收至区级统一审核发放,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压实属地殡葬管理职责。修订完善《青浦区提升街镇殡葬规范管理质效实施方案(试行)》,开展殡葬相关政策解读。

3.针对殡葬改革一体化推进速度迟缓的问题

(48)关于对安葬设施前瞻谋划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殡葬设施规划顶层设计。将全区各街镇公益性公墓点位系统纳入上海市殡葬专项规划体系,推动区级殡葬专项规划列入年度重点编制计划。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修订完善殡葬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开展村级深埋点规范化改革试点。三是强化执法监管与分类处置。配合规资部门对存在非法占地问题的公益性公墓,建立“一案一档”式管理台账。

(49)关于散埋乱葬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并印发《青浦区关于建立健全散埋乱葬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压实各级责任,坚决遏制新增,确保动态清零。二是深化部门协同与联动治理。常态化建立由民政牵头,规划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城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效能。三是持续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制作殡葬快板视频,在“青浦民政”公众号播放,倡导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安排党员干部为村居开展殡葬相关政策解读。

(50)关于绿色殡葬宣贯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实现全覆盖。制作“八必问”系列视频宣传播放,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的文明新风尚。二是加强生态安葬设施与服务供给。推动全区经营性公墓生态安葬产品供应能力,启动福寿园“希爱园生态葬墓区”。举办生态安葬集体纪念活动,传递绿色殡葬文明理念。

(七)关于养老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养老资源整体性统筹优化不足的问题

(51)关于养老床位资源动态调配机制低效的问题。一是开发并试运行青浦区智慧养老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发建设青浦区智慧养老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全区养老机构运营数据,涵盖床位使用情况、老人基本信息与能力评估、从业人员配置、慢病统计等关键指标,实现机构运营情况一屏统览。二是以专项计划为抓手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以落实《养老机构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组织全区26家机构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强化运营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三是构建“线上+线下”网络加强养老信息宣传推广。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网络,线上通过“绿色青浦”“青浦民政”等官方平台,持续发布服务信息及短期试住活动。线下成功组织7家机构参与“幸福养老的一天”主题体验活动,并举办为期2天的“银发生活节”市集,吸引15家养老机构参与,有效提升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52)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结构性失衡的问题。一是编制专项规划,锚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向。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导向,紧扣“人民城市建设”要求,联合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青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2026—2035年)》。二是推进“暖屋焕新”行动,优化公建养老机构床位与环境。完成128张床位改造,将部分四人间优化为双人间,同步实施适老化与安全提升工程,加装无障碍扶手、更新助老卫浴、优化照明系统,居养环境更趋安全、舒适、便利。三是落地盈浦街道养护院项目,实现街镇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全覆盖。持续推进盈浦街道养护院项目建设,并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品质化运营指导。该项目已投入试运营,进一步补齐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53)针对养老服务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是联动三级招聘渠道,拓宽养老护理人才入口。通过市、区、街镇三级联动,定期组织养老护理员专场招聘活动,并推动辖区内机构常态化参与各级招聘平台,提供岗位咨询与现场面试服务,有效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二是落实补贴与住房保障,强化人才队伍稳定机制。为16名护理员发放入职补贴和10名护理员发放激励补贴,联合区人社局、房管局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体系,2家机构的14名护理员成功入住,队伍稳定性显著提升。三是规范用工形式分类管理,推动护理队伍职业化发展。指导养老机构聚焦业务管理与服务质量把控,构建起权责清晰、协作紧密的用工关系,机构直接聘用人员占比达94%,劳务派遣人员占比为6%,全方位推动养老护理队伍职业化建设提质增效。

2.针对养老政策落地实施存在目标偏差风险的问题

(54)关于动态监管机制缺位导致政策落地阻滞的问题。一是建立补贴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政策落地规范性。针对检查发现的未严格执行市区政策、“应批未批”等问题,通过约谈11个街镇业务负责人并发放工作提醒函,督促限期整改。二是深化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行能力。组织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政策专题培训,聚焦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开展面对面讲解与实操指导,11个街镇及47家居家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三是编制政策办理指南,推进养老服务政策普及。完成《青浦区养老服务政策申请办理指南》编制与印制,并分发至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村居委及养老服务机构。

(55)关于执行标准不统一引发待遇公平失衡的问题。一是明确认定操作口径,统一养老服务补贴审核标准。下发《关于养老服务补贴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操作口径的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全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中的经济状况认定环节,为待遇审核的公平、公正提供清晰执行依据。二是开展常态化经济核对抽查,强化补贴执行动态监督。启动全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对象经济核对抽查工作。抽查5个街镇执行情况,针对抽查发现的标准执行不一致、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街镇发出提醒并督促纠正,确保政策在全区统一、准确落地。三是联合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筑牢基层经办能力基础。联合区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面向11个街镇及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共计207人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人员政策理解与实务操作能力,为待遇公平落地提供队伍支撑。

(56)关于运营补贴监管闭环断链形成管理死角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对补贴资金拉网核查,实现问题整改与流向追溯闭环。组织全区11个街镇对595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资金开展“拉网式”核查,全面排查资金使用、专账设立。针对37家存在未设专账、资金混用等问题的单位,全部完成整改;督促所有街镇设立补贴资金专账,实现资金流向“一账清、可追溯”。二是分层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监管业务能力。面向街镇、村居两级工作人员开展2场专题培训,覆盖300余人次,实现基层经办人员全覆盖。三是制定补贴管理指南,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转型。印发《青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使用管理指南》,明确补贴申请、资金拨付、核算审计全流程28项操作规范,细化12类材料清单及3项关键时间节点。四是建立同址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核查机制。针对4个重复享受补贴的点位完成资金清算工作。并与11个街镇“一对一”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信息核对清点。同时,定期开展交叉比对,及时发现并清退同址重复享受补贴的情况。

3.针对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体系构建滞后的问题

(57)关于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不畅的问题。一是加快系统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联合区数据局、医保局、残联,共同推进“居家照护管理应用子系统”建设,整合与市级部门业务数据对接,建立动态更新的基础数据库,有效识别并消除“护理员重叠签到”等跨部门监管盲区。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压实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完成对违规数据的全面梳理及资金追缴。同时,将违规记录同步抄报属地街镇及行业协会,对存在重叠签到问题的12家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约谈,并对多次违规的护理员实施通报。三是健全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跨部门沟通。联合区医保局、区数据局常态化召开跨部门协同治理专题会议,通报阶段性政策执行、数据共享与监管核查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衔接问题进行集中研讨与协调推进。

(58)关于协同监管体系运行缺乏长效化的问题。一是组建协同监管专班,构建多层次监管架构。牵头成立由民政、卫健、残联及各街镇参与的区级养老机构协同监管工作专班,明确“区级统筹、部门协同、属地落实”职责。通过层层压实街镇与养老机构责任,初步实现跨部门信息互通与协调联动。二是开展分类评估排查,完成特殊对象规范安置。联合区残联全面摸底养老机构内住养残疾人情况,再由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排查出的精神残疾对象逐人进行医疗评估并出具安置意见。三是制定长效管理方案,强化日常监管与风险防控。出台《关于做好本区养老机构养护的残疾人妥善安置工作方案》,明确严禁养老机构违规收住精神类残疾人,并将收住对象合规性纳入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核心指标。

(59)关于联防联治动态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安全隐患分类整改。加强安全防范,指导机构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完成123项隐患整改,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联合区消防、属地街镇建立养老机构包保责任制度,为每家机构明确包保责任人。三是统筹跨部门协作,减少机构重复检查。依据执法规范化要求,统一制定《养老机构重点领域常态化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参与部门及方式,减轻机构迎检负担。

4.针对养老领域隐性风险的防控意识薄弱的问题

(60)关于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一是全域排查+从严惩戒,织密居家养老资金监管防护网。对22家违规机构专项进行约谈、对多次违规护理员通报,并压实街镇“专款专用”责任。二是组建专项督导组,拧紧居家养老项目履约责任链。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访谈服务对象等方式,重点检查服务标准执行、资金使用匹配度,明确全流程监管标准,实现“全流程介入、各环节把控”,规范项目运营流程。三是建立季度“回头看”机制,巩固居家养老监督成效。制定常态化监督方案,巡察整改期间抽取5家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承接机构开展“回头看”检查。

(61)关于养老机构超范围服务整治乏力的问题。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明确安置标准与路径。会同区卫生健康委、残联,联合制定《关于做好本区养老机构养护的残疾人妥善安置工作方案》。明确安置原则、职责分工与操作流程,为有序疏导和妥善安置养老机构内不符合收住条件的精神残疾对象提供了制度依据和规范指引。二是强化整改督导,严格规范机构收住行为。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存在超范围收住精神残疾对象的养老机构,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要求配齐专业医师、完善照护条件与管理措施。三是强化源头管控,推动信息化协同监管。依托市级养老服务平台,对新入住对象全面实行统一登记。建立疑似精神障碍对象识别与协同处置机制,从入住源头杜绝违规收住风险,提升精准监管能力。

(62)关于服务预收费缺乏穿透式跟踪监管的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培训,压实监管责任。组织全区26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及6家合作银行代表开展预收费监管专项培训,系统解读《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核心条款与操作要求。二是推进协议签订,实现资金纳管。强力推进预收费监管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实现全区所有正常运营养老机构签约全覆盖。各机构预收费全部规范存入监管账户,实现资金流向可查可溯。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形成监管闭环。将预收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资金存入进度及监管配合度纳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体系,并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与动态监测,切实保障老年人资金安全。

(63)关于机构运营精细化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排查,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对机构食堂存在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实现智慧化监管。联合区市场局全面推进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通过实时视频监控与线上巡查,实现对食堂操作全过程的可视化监管,打破传统监管时空限制,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效率。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责任约束。构建“培训+惩戒”双轨常态化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规范操作意识;对2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机构,在年度“以奖代补”考核评定中依规扣分。

三、织密民生“保障网”,以长效机制深化民政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长期且艰巨的政治任务,持续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完成整改的任务,实施“复检复核”,并总结提炼整改经验做法,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成效巩固。

(二)深化问题整治,实现标本兼治新突破。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局党组注重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长效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协同,打破信息壁垒。在移风易俗方面,针对殡葬领域问题,通过工作清单的形式,明确工作流程,补齐短板漏洞。对修订完善的制度,结合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跟踪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确保整改工作由上至下、由点及面全面铺开。通过这些措施,推动解决一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实现“多治未病、早治已病”的目标。

(三)推动成果转化,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组牢牢把握巡察整改要求与中心工作发展方向,坚持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聚焦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等关键领域,深入分析整改工作的成效与不足,结合青浦区实际,深化“党建引领+专业服务”模式、“一社区一特色”养老服务路径等“青浦经验”,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劲动力。针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青浦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59729483

电子邮箱:qpmzjbgs@163.com

通讯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民政局315科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