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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10.24
上海青浦区殡葬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7年9月2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金巧林变更为吴芳倩。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