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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 年青浦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QA903600020250138

主动公开

青民〔2025〕38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5.07.16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5年青浦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4日



2025年青浦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民政领域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养老、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责任单位: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2.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情况。(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慈善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3.推进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情况、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残疾人福利方面,及时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工作进展情况、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情况;在儿童福利方面,全面宣传贯彻《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公开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信息。(责任单位: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老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慈善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4.推进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围绕全区慈善事业建设及社会捐赠工作信息。(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慈善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二、注重政务公开广度、力度、深度

1.依法规范公开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2.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办公室)

3.依法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公示情况的执法监督。(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及相关科室)

4.推进执法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深化执法信息公开,向社会依法公开民政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

三、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1.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关,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科室)

2.动态完善并更新发布“一网通办”办事指南,配合强化惠企政策的申报提醒、匹配推送、进度告知和结果公示。(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科室)

四、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今年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2.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不断提升办理质量与效率。(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科室)

五、强化工作管理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持公开队伍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备案,并逐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