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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A903600020230152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民〔2023〕52号
发文日期: 2023-12-15 17:09:23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2.18
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根据民政部《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一章第八条“收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收养登记员。收养登记员由本级民政部门考核、任免。”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任命李思佳同志为青浦区收养登记员。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