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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A90360002023015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民〔2023〕51号
发文日期: 2023-12-13 17:03:14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2.15
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婚姻登记员由本级民政部门考核、任命”的有关规定,李思佳同志于2023年12月参加了上海市民政局组织的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了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
现任命李思佳同志为青浦区婚姻登记员。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