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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3年社区日间照护机构建设补贴的通知

QA903600020240102

主动公开

青民〔2024〕2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4.02.09

徐泾镇社区建设办、重固镇社区建设办、白鹤镇社区建设办:

为支持本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区民政局对2023年建设完成的社区日间照护机构进行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3年建成并完成审计4家单独设置的日间照护机构,市级共补贴150万元,区级共补贴150万元(见附件)。

二、补贴标准

单独设置的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项目建设投资额分档补贴:30万元(含)—59万元的,一次性补贴15万元;60万元(含)—99万元的,一次性补贴30万元;100万元(含)—149万元的,一次性补贴40万元;150万元以上(含)的,一次性补贴60万元。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配比。

三、使用管理

1.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设施设备添置等相关投入。

2.各街镇应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各街镇应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对项目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监管日常运营,切实增加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附件:日间照护机构补贴明细表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