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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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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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1]0034号
上海青浦大树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1年2月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 T恤设计与印染(专项职业能力)、茶艺师(五级、四级)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四级:茶艺师、五级:茶艺师; 专项:T恤设计与印染; 其他:无人机驾驶员(多旋翼视距内)(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