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无
主动公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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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1]0015号
上海市现代人才评估鉴定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1年1月1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公园路200号A座210室变更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211室。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1月19日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1]0016号
上海青浦区红星雅韵社区艺术团:
你单位提出变更开办资金的申请,已于2021年1月1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由3万元变更为10万元。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