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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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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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0]0146号
上海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养老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12月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霍芝林变更为郇建冰;业务范围由(1)服务对象:重度、中度、轻度自理老人;(2)服务内容: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1、养老机构业务;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