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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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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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4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0]0136号
上海青浦区育星民办幼儿园: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12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以招收农民子女为主的学前教育(3-6岁全日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学前教育(3-6岁全日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