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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20.04.13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0]0024

上海青浦武术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4月1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武术教学传授、培训,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技术指导、组织、服务、武行影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武术教学传授,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技术指导、组织、服务,武行影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