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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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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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0]0019号
上海青浦区交通运输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4月1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余峰变更为陈炳华;业务范围由为道路交通运输公交出租机动车维修停车提供市场信息、技术资料、咨询、培训、质量检测分析鉴定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道路交通运输公交出租机动车维修停车提供市场信息、技术资料、咨询、质量检测分析鉴定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