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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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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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0]0011号
上海安道一健康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2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漕程路221弄10、48号208室变更为崧雅路371号;业务范围由提供和组织公益性健康活动和科普教育讲座、开展身心健康咨询、心理疏导服务;开展推拿康复健身养身和社会养老服务;志愿者服务;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公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提供和组织公益性健康活动和科普讲座;志愿者服务;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