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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上海青浦天明科技专修学校变更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18.11.29

准予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18]0331

 

上海青浦天明科技专修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8年10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青松路35号变更为青龙路31-33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