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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上海青浦区华新镇邻家居家养护服务中心注销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18.09.25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18]0289

 

上海青浦区华新镇邻家居家养护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18年9月25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青浦区华新镇邻家居家养护服务中心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青浦区华新镇邻家居家养护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