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准予上海市青浦途书公益服务中心变更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18.08.23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18]0249

 

上海市青浦途书公益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8年8月2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图书借阅、书友交流活动、图书捐助、公益助学、推动纸质书和文化事业发展。(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图书借阅和捐赠、活动组织策划和执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