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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上海青浦区兰馨为老服务社变更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18.08.02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18]0229

 

上海青浦区兰馨为老服务社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8年8月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为庆华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代为购物、基础保健、亲情关怀、居室清洁各项服务工作。(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文体娱乐、代为购物、居室清洁、老人项目的调查研究、公益创投、承接政府涉老服务项目、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