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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上海青浦区新思维职业培训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18.03.09

上海青浦区新思维职业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8年2月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中级:电子商务员;专项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变更为电子商务应用(中级);电子商务应用(高级);创业能力(专项能力)。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