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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上海青浦区练塘镇就业保障综合管理服务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18.02.27

上海青浦区练塘镇就业保障综合管理服务社: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8年1月2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高根木变更为姚强。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