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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上海青浦区职工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7.12.14
上海青浦区职工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李黎变更为朱建强。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