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主动公开

2022.02.11

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2]0039


上海市青浦区畜牧兽医学会: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2年2月10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市青浦区畜牧兽医学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市青浦区畜牧兽医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