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开展“蓝津十一号”“清澜十一号”专项整治行动 2025-11-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本市交通领域生态环境治理,近期,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开展了“蓝津十一号”“清澜十一号”专项整治行动。
“清澜十一号”行动主要针对内河船舶的污染行为。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水域,对船舶的进出港报告、防污染文书、污染物接收凭证和建筑垃圾处置备案证明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严格的执法行动,威慑打击偷排、超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船舶船员的环保意识。与此同时,“蓝津十一号”行动聚焦港口生态环保治理和安全执法监管,以及打击建筑垃圾违规装卸作业专项检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绿化市容局等执法部门对辖区易扬尘码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易扬尘码头港内道路、场地硬化情况、喷淋设施、易扬尘物料密闭情况、建筑垃圾的处置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确保港口环境整洁。此外,执法人员还重点检查了港口岸电设施的维保和使用情况。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艇89艘次,执法人员266人次,检查船舶56艘次,码头13户次,立案5件。
通过专项行动,不仅提升了船舶和港口的环保安全水平,也增强了相关人员的环保安全意识。后续,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