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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扎实开展“净江九号”“蓝港九号”专项行动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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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和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切实保障汛期内辖区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强化港口码头环保及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九月以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紧扣辖区通航安全与港口生态环保两条主线,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在前期专项行动基础上乘势而上,在辖区内河通航水域全面启动“净江九号”“蓝港九号”专项整治行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巩固整治成果,推动辖区水域安全与环保形势持续向好。

在水域监管方面,执法人员加大巡航频次,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强化巡航管控,围绕船舶证书有效性、船员配备合规性、进出港报告及时性等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对AIS及VHF设备运行异常等违规行为“零容忍”。重点检查途经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污染物排放记录和油类、垃圾、生活污水台账,逐一核查生活污水与油污水管路铅封落实情况,严禁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压载水排入保护区水域,并同步开展防污染宣传,从源头守住“水不污、尘不扬”底线。同时,对船舶开展燃油快检工作,并对辖区内建筑工程垃圾运输船舶所持处置备案证明、抑尘防尘防护措施等情况开展日常及夜间检查,通过严格的执法行动,威慑打击偷排、超排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了船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在陆域管控方面,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码头一线开展“回头看”,实地查看堆场抑尘设施运转状态、车辆冲洗平台使用频次及岸电设施接电台账。针对易扬尘货物码头,要求载运煤炭、矿粉、砂石等易扬尘货物的船舶,必须做到货舱封舱、油布覆盖、防扬尘网绑扎;码头端则盯住物料密闭堆放、堆场防尘网、场地硬化、喷淋系统、车辆冲洗台和扬尘监测设备等环节,把“空中灰”拦在装载前、卸船前、风吹前,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杜绝环保设施“空转”、管理制度“挂墙”等现象,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执法人员持续推进岸电设施推广使用,重点检查码头岸电设施维保、接口安全、使用记录和故障检修情况;对具备受电条件的靠港船舶,引导其关停燃油发电机、接用岸电,减少尾气、噪声和机舱含油污水产生;对岸电“有设施不用、用而不记”的,督促码头企业补台账、修设备、抓培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与绿色经营双提升。

下一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精准执法能力,推动专项整治向常态化监管转变。同时,将继续以“净江”“蓝港”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