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委执法大队积极开展“净江十号”“蓝港十号”专项整治行动 2026-10-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辖区内河通航水域安全防线、守护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和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强化港口码头环保及安全生产执法监管,10月以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延续“净江”“蓝港”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聚焦秋冬季通航保障与港口环保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净江十号—2026”船舶污染防治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和“蓝港十号—2026”港口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巩固前期治理成效。
“净江十号”行动主要针对船舶污染防治及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执法人员重点锚定水源保护区等核心水域,加密巡航频次,对过往船舶开展“清单式”排查:逐一查验船舶证书有效性、船员配备合规性、进出港报告及时性,严查未使用AIS、VHF设备运行异常等违规行为,对各类安全隐患“零容忍”;同时严查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污染物排放记录及油类、垃圾、生活污水管理台账,逐船核查生活污水与油污水管路铅封落实情况,对船舶抑扬尘防护措施、船舶岸电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船舶开展燃油快检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程垃圾运输船舶所持处置备案证明、封舱覆盖、抑尘防护措施等情况同步开展日常及夜间检查。通过严格的执法行动,严禁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压载水违规排入保护区水域,威慑打击偷排、超排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了船员的安全环保意识,从源头守住“水不污、尘不扬”底线。
“蓝港十号”行动则聚焦港口码头生态环保与安全生产全流程监管,以及打击建筑垃圾违规装卸作业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依托前期建立的港口企业监管台账,深入辖区码头开展“回头看”,对码头港内道路、场地硬化完好度、喷淋降尘设备运行状态、进出港车辆冲洗设施使用情况、易扬尘物料密闭储存、船舶污染物接收、港口岸电设施的使用和维保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引导靠港船舶接用岸电,对岸电“有设施不用、用而不记”的情况予以督促整改,杜绝环保设施空转。同时联合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建筑垃圾装卸码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偷倒乱倒、无证运输、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两个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艇74艘次、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船舶56艘次、码头22户次,立案2件。通过专项行动,不仅提升了船舶和港口的环保安全水平,也增强了相关从业人员的环保安全意识。
下一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格执法,针对秋冬季枯水期通航特点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优化执法方案,强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联动,同时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联动,推动专项整治向常态化监管延伸,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护航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与生态环境双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