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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砷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送达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后监管整改通知单的公告

QB041040002025003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5〕64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5.04.07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规范〔2024〕10号)有关规定,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对上海砷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动态监管。经查,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配置不满足最低要求且未能收到批后监管整改通知书。依据有关规定,现对批后监管整改通知书进行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整改期为自送达之日起三个月,整改期内企业可联系上海市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市场管理科(电话:59857787)递交整改材料。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将按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1.公告送达企业的名单

2.公告送达企业的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后监管整改通知单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