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涞清路新开河桥及接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20018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2〕3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03.23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涞清路新开河桥及接坡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徐泾镇,北起龙联路以南60m,南至崧泽大道。道路全长约200m,红线宽度30m。新建桥梁一座,新开河桥,跨径组合为10m+13m+10m。设计车速:40 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4.0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4.0m(人行道)=30.0m。
路面结构形式
(1)涞清路车行道路面结构(支路)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36cm 5%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路基/老路路面结构(路基高度不足处采用5%水泥稳定碎石进行补足)
(2)崧泽大道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主干路)
4cm 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SBS改性)
7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掺0.35%抗车辙剂)
改性乳化沥青粘结层(0.8L/m2)
20cm 沥青碎石基层ATB-30
老路路面结构(路基高度不足处采用沥青碎石基层ATB-30进行补足)
(3)崧泽大道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0.6cm 稀浆封层
20cm 5%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老路路面结构(路基高度不足处采用5%水泥稳定碎石进行补足)
(4)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
3cm 干拌水泥黄砂
10cm C20水泥混凝土
10cm 砾石砂
路基/老路路面结构(路基高度不足处采用C20水泥混凝土进行补足)
2.桥梁工程
桥梁布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中心桩号 | 桥梁名称 | 桥面宽度(m) | 跨径组合 (孔-m) | 斜交角度(度) | 梁底控制高程(m) |
1 | K0+057.750 | 新开河桥 | 30 | 10+13+10 | 5° | 4.0 |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另涉及雨污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项目于初步设计阶段委托概算审核,核定工程总投资5174.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5.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3.76万元,预备费118.46万元,前期费用2261.85万元,公共管线费425.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七、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建议以地被为主), 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局窗口咨询。如果绿地属于林地或者是农村绿化的,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本文中涉及的河道为规划新开河,于2021年6月25日于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过河管道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行政许可手续。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河道沿岸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保留不低于6米宽的防汛通道,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徐泾镇规建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涉及路口渠化车道,并增设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交叉路口30米范围内,增设高清复合型摄像机,并接入公安图像网;建议采用综合合杆形式;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下一步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施工做前好管线保护方案,施工中落实管线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须向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通过市地下管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管线交底卡;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一、设计要求参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综合杆设施技术标准DG/TJ 08-2362-2021 J15649-2021进行设计。
十二、综合杆设计要参照《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设计采取一杆一方案;要充分考虑桥梁的照度的缺失。
十三、请结合管线综合的审核意见,落实下阶段管线综合设计。
十四、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十五、按《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要求,落实承台顶面以上的构件预制装配率要求。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