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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的机构职能

主动公开

2024.08.01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 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信息等产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部署、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规划与政策,拟订相关发展思路、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相关领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二)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信息等产业领域产业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成品油日常运行的协调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区电力运行。推动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信息等产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支持做好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协同做好救灾物资的生产工作。

(三)负责产业园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制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负责工业用地上区级特色产业园区的认定与管理。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指导各产业区块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与“二次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

(四)负责统筹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编制区级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和培训,统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研究提出工业领域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建议,按照权限备案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布局调整与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产业用地标准及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规划布局调整优化。负责工业、研发用地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六)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配合开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智能制造提升发展,促进制造业智能化发展。

(七)负责统筹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工作,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协调处置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八)负责推动先导产业、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推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通信产业、氢能、时尚消费品、汽车等产业发展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规划、政策,组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产业创新发展和产品应用推广。负责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推进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绿色转型发展、能源节约、清洁生产促进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推进绿色制造,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综合协调产业园区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绿色能源供应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十)负责协调产业发展领域相关改革发展创新工作,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对接工作。协调推进镇与开发区产业发展联动工作。推动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信息等产业的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十一)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