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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经委关于印发《青浦区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QA3302000-2017-053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65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08.15

区经委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浦区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浦区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17810 

 

附件

 

青浦区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安委〔2017〕1号)精神,特制定区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严字当头。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牢牢紧盯存在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坚持目标导向。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为确保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时间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范围及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本市、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积极主动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本区工、商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大检查。

1.工业领域:

项目准入:分管领导:陆蓓蕾;牵头科室:投资促进科

工业企业:分管领导:杨河生;牵头科室:工业管理科

2.商业领域:

主要包括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旧货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回收,粮食、酒类、肉、糖等商品储备库:分管领导:张正义;牵头科室:商业服务科

3.成品油市场:分管领导:陆蓓蕾;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

四、检查重点内容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依法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类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标准化情况;加强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例如:商场、超市等是否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农(集)贸生产、批发生产是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维护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使用防火材料等;餐饮企业是否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使用加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肉、糖等商品储备库是否具有完善的防火、防水、防震、防液氨泄漏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部门条线主办和参与主办展会的具体承担单位,是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保等安全保障工作;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是否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情况;近年来条线上各级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五、主要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

2.责任制落实。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各相关科室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街镇为具体属地管理单位,要针对性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情况。

3.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分别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设施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潮汛暴雨持续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13号)的各项要求,加强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应急值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国家以及本市、本区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布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信息报送。

各牵头科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从8月至10月,每月至少向区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报送1条工作信息,每2个月至少报送一次典型事例(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市属条件有相关要求的,由各对应的牵头科室负责做好对上报送工作。

区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2);报送1条工作信息,每2个月至少报送一次典型事例(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每月30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

3.贯彻落实推进。各牵头科室要结合监管领域,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周周有检查,并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大检查有序推进。

4.强化协调配合。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为此次大检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6.注重检查实效。严明纪律,做到“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陪同、不在企业吃饭”。要及时梳理、上报安全问题和隐患,加强整改,进一步巩固检查效果。

7.健全长效机制。要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联系人:李玉洁     联系电话:59731337)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处罚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

单位人员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关闭取缔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

证照

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

人员

 

(项)

(项)

(%)

(起)

(家)

(家)

(家)

(万元)

(人)

(家)

(家)

(人)

合计

 

 

 

 

 

 

 

 

 

 

 

 

1.化工

 

 

 

 

 

 

 

 

 

 

 

 

2.烟花爆竹

 

 

 

 

 

 

 

 

 

 

 

 

3.工贸

 

 

 

 

 

 

 

 

 

 

 

 

4.道路交通和

水上交通

 

 

 

 

 

 

 

 

 

 

 

 

5.建筑施工

 

 

 

 

 

 

 

 

 

 

 

 

6.消防

 

 

 

 

 

 

 

 

 

 

 

 

7.特种设备

 

 

 

 

 

 

 

 

 

 

 

 

8.燃气

 

 

 

 

 

 

 

 

 

 

 

 

9.其他行业领域

 

 

 

 

 

 

 

 

 

 

 

 

审核人:

 

 

 

 

 

 

 

 

填报日期:

 

 

 

说明:从8月份开始,请各街镇、各相关单位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数据为大检查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件2

 

 

 

 

 

 

 

 

 

 

 

 

 

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省份:上海市青浦区

 

 

 

 

 

 

 

 

 

 

 

 

 

序号

所在地区

企业(项目)名称

行业领域

重大隐患问题或严重违法行为

整治完成时限

备注

 

 

 

 

 

 

 

 

 

 

 

 

 

 

 

 

 

 

 

 

 

 

 

 

 

 

 

 

 

 

 

 

 

 

 

 

 

  

 

 

 

 

 

 

 

 

 

 

 

 

 

 

 

 

 

 

 

 

 

 

 

 

 

 

 

注:8月5日报大检查以来省级政府挂牌督办的所有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之后仅报送新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