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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经委关于启用“青浦区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专用章”印章的通知

QA3302000-2017-106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118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11.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放服务贸易相关审核权限的通知》(沪商服贸〔2017281)文件精神,自 2017111日起 下放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其中 2017111 1231 为过渡期,企业可以前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或者青浦区经济委员会办理登记, 201811日起 权限正式下放,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不再受理登记申请。
为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启用青浦区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专用章。
特此通知。

 

 

2017 11 15

 

 

附件:青浦区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专用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