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QA3302000-2018-010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8.04.27
补助标准
(一)依据
1.《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121号)中要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助推重大项目
招商,鼓励专业机构招商”。
2.市、区相关文件
市级文件:《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17〕9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外[2013]283号)、
3.区级文件:《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121号)
(二)标准
根据沪商外资〔2013〕283号文件第三条:“对2008年7月7日以后在本市注册及迁入本市,以投资性公司形式设立地区总部,且员工数在10人以上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开办资助”、“对2008年7月7日以后在本市注册及迁入本市,且员工数在10人以上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以不超过1000平方米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不超过8元人民币的标准,按租金的30%给予三年资助”的标准。
根据沪商外资[2013]283号文件第四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开办资助、奖励、提升能级资助、整合股权资助资金,实行市、区(县)两级财政分级负担的办法,即市财政负担40%、区(县)财政负担60%;租房资助资金由区(县)财政全额负担”和第七条“区(县)财政局根据最终评审意见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按年拨付开办资助、租房资助、奖励、提升能级资助和整合股权资助的补贴资金。开办资助、奖励、提升能级资助和整合股权资助的补贴资金中应由市级财政负担的40%部分,年终由市财政通过市与区(县)财力结算后,归还区(县)财政”,
发放程序
一、结转项目
天田(中国)有限公司、尤妮佳(中国)有限公司、奎克化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3个总部资金申报项目系结转项目。根据有关要求,申请拨付上述3个公司2017年度扶持资金,分别是:
1、天田(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租房补贴74.73万元(分3年拨付)经区产推办审核,2016年8月已经市商务委批准。今年实施第二年租房补贴拨付工作,即2017年拨付租房补贴24.91万元,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2、拨付尤妮佳(中国)有限公司开办资助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60万元,区级财政90万元;租房补贴86.5万元,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运营奖励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60万元,区级财政90万元。合计拨付386.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20万元,区级财政266.5万元。
3、拨付奎克化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7年能级提升奖励90万元(市财政补贴36万元,区级财政补贴54万元);租房补贴2017年拨付32.85万元。合计拨付122.85万元,其中86.85万元在张江专项中列支。
二、区级政策租房补贴项目
希悦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经按照规定享受2014-2016年市、区两级财政的补贴资金。根据《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121号)中“对租赁办公场所用于自用办公的,连续6年给予租房补贴,前3年参照实际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后3年按照认定的市级租金的30%给予租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请申请区级政策第4年租房补贴。经初审,希悦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租房实际发生费用96万元/年,按照青府办发〔2016〕121号文补贴标准,申请拨付该公司2017-2019年三租房补贴28.8*3=86.4万元,其中2017年拨付租房补贴28.8万元。)
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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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配对象(镇/项目/人群) |
分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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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田(中国)有限公司 |
24.91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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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希悦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8.8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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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尤妮佳(中国)有限公司 |
386.5 (其中市级财政拨付120万元,区级财政拨付26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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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奎克化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22.85 (其中市级财政拨付36万元,区级财政(张江专项列支)86.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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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