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青浦区总部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
QA3302000-2017-074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86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09.27
各有关镇、区属公司及有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121号)要求(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企业上报,区有关部门初审和联合会审,并由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2017年第6次会议审定,原则同意对上海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拨付国内企业(地区)总部扶持资金,共计300万元,其中2017年拨付163.1万元。该总部企业在享受资助期间,不得将办公用房转租,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违反上述规定转租办公用房或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应当退还已经获得的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青浦区总部经济项目扶持情况表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2017年度青浦区总部经济项目扶持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企业类型 |
申报类型 |
所属 区域 |
注册资本 (万元) |
享受荣誉 |
租赁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
年租金(万元) |
2017年资助金额(万元) |
租房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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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内资 |
新引进 |
国内企业(地区)总部 |
西虹桥商务区 |
48000 |
|
3203 |
544 |
1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