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经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青浦区总部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

QA3302000-2017-074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86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09.27

各有关镇、区属公司及有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121号)要求(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企业上报,区有关部门初审和联合会审,并由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2017年第6次会议审定,原则同意对上海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拨付国内企业(地区)总部扶持资金,共计300万元,其中2017年拨付163.1万元。该总部企业在享受资助期间,不得将办公用房转租,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违反上述规定转租办公用房或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应当退还已经获得的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青浦区总部经济项目扶持情况表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2017年度青浦区总部经济项目扶持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申报类型

所属

区域

注册资本

(万元)

享受荣誉

租赁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年租金(万元)

2017年资助金额(万元)

租房资助

1

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内资

新引进

国内企业(地区)总部

西虹桥商务区

48000

 

3203

544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