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专项配套资金的通知
QA3302000-2021-048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21〕51号
无
2021.09.10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产推办关于免申即享2021-8号的反馈》,现下达2020年市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专项配套资金共计136.922万元,其中126.922万元在2021年度“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结构调整能级提升—工业节能(锅炉改造)”专项中列支,10万元在张江专项中列支(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