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的通知
QA3302000-2021-051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21〕54号
无
2021.09.10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精神,青浦区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你企业申报的“专精特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奖励项目进行了审核,并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免申即享2021-9号通过,现按照规定下达2021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共计307万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