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西虹桥徐民路南侧19-05、20-02、21-05、22-01、31-03、35-02地块项目商业业态评估的复函
QA3302000-2017-086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98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10.12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浦区西虹桥徐民路南侧19-05、20-02、21-05、22-01、31-03、35-02地块项目商业业态评估的函》(沪西商〔2017〕51号)收悉。根据《青浦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办法》,10月11日,我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西虹桥公司等部门召开产业项目评审准入联席会议,对项目进行了评估。
该地块项目由上海核建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东至潘祥路,西至蟠龙港,南至盈港东路,北至徐民路,总占地面积137405.4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02559.6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为141319.6平方米,商业面积为59944.3平方米,住宅面积为101295.7平方米。商业部分开发商自持80%,主要定位为满足本地块及周边的社区居民和商务人士的消费需求,引进酒店、批发零售、餐饮和文体休闲娱乐等业态;办公部分开发商自持50%,计划导入核电研发、工程设计、建设施工、核检修、装备制造等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具体意见如下:
1、项目业态定位基本符合产业导向和周边需求,开发商应积极打造核产业国际合作科创园,并确保核行业文化展示馆和核行业国际培训中心的开设运营。
2、开发商应进一步细化商业业态,提升拟引入的商业品质,统一运营管理。对于紧邻住宅区部分应避免引入餐饮等扰民的业态,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及公寓式酒店。
3、商业沿城市支路开门、商业办公自持比例和年限、单间分割面积、建筑层高、销售条件等请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和区规土局要求执行
4、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利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做好商业节能工作。
请你公司做好开发商的跟踪服务工作,协助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鼓励开发商积极利用区重点地块位置优势,聚焦引进总部办公企业,提升商业和酒店品质,营造良好的商务办公和消费环境。
特此函复。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