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关于明确上海滇虹地块纳入零星工业用地保留的函》的复函
QA3302000-2017-066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7〕78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09.13
青浦工业园区:
贵单位发来的《关于明确上海滇虹地块纳入零星工业用地保留的函》(沪青工集〔2017〕70号)收悉。
上海滇虹地块受2011年规划调整影响,地块未纳入规划工业园区(即“104区块”)范围,在此次区总规调整过程中,仍被划至开发边界以外。《区产业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16-2)明确“区相关部门参照规划工业园区内企业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办理”“在下阶段的规划调整中,优先考虑上述项目所在区域纳入相关规划”。考虑到该地块在青浦工业园区管理范围内,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均按照规划工业园区标准建设,地块嫁接的项目——上海科邦医用乳胶器材公司项目符合区产业项目准入有关要求,对照《关于开展<上海市各区县产业园区布局规划(2040)>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我委研究,在符合以下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将上海滇虹地块作为零星工业用地予以保留:
上海科邦医用乳胶器材公司对土地厂房转让后的产业以及产出情况予以承诺,贵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项目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管理的有关要求。
特此函复。
2017年9月13日
(联系人:徐君 联系电话:5972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