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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经委关于开展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QA3302000-2019-023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9〕26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9.03.1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工业节能改造升级,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加快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开展能源审计,根据《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法〔2017〕220号)、《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法〔2017〕219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17〕259号)以及《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开展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称“扶持资金”)在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用于项目评审、验收、检查与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的费用,在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费内按实予以列支。

二、支持对象

支持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本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实业型、实地型企业;

(二)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三)项目符合国家、本市和本区节能、环保等强制标准;

(四)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五)用户单位及项目边界范围内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三、支持标准

(一)市级配套

对获得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节能技术改造、高效电机应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1匹配,单个项目区级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区级节能技术改造

未获得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且年节能量50吨标煤(含)以上的,可申请作为区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800元/吨标煤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三)能源审计

对于能耗20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按照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合同能源管理

对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煤(含)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600元/吨标煤的标准对于用能企业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市级配套

1.申报的市级节能技术改造、高效电机应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须经市经信委审核,并已获得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2.申报的清洁生产项目须经市经信委审核,并已获得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

(二)区级节能技术改造

1.申报的区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以相关改造设备、设施采买时间为准),且申报时已竣工并稳定运行6个月(至少包括一个运行周期)或以上。

2.项目年节能量50吨标煤(含)以上。

(三)能源审计

1.申报企业上年度年能耗2000吨及以上(以统计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2.企业于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展能源审计(以能源审计报告审计期为准)。

3.《能源审计报告》应符合《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上海市工业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和深度要求》、《审计报告编写提纲》、《节能整改方案编写提纲》、《能源审计规定图标及填表说明》等要求。

(四)合同能源管理

1. 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比例不低于50%。

2.项目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以相关改造设备、设施采买时间为准),且申报时已竣工并稳定运行6个月(至少包括一个运行周期)或以上。

3.项目年节能量50吨标煤(含)以上。

 

五、申报材料

(一)市级配套

1.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及申请表(见附件1);

2.获得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或者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的证明材料。

3.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4.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区级节能技术改造

1.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及申请表(见附件1);

2.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2

3.项目工程开工证明和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投资明细表、设备清单及相关合同和财务凭证;

5.项目节能量计算数据的溯源凭证;

6.项目改造前、后边界内相关设备的用能量记录、产量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7.项目改造前、后,用能单位购买能源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8.被改造的设备或系统在改造前需运行1年以上(含1年)证明材料;

9.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10.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能源审计

1.《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能源审计报告》;

3.依据《能源审计报告》编制的《节能整改方案》以及能源审计规定图表。

4.能源审计报告编制费用有关财务凭证;

5.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6.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合同能源管理

1.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及申请表(见附件1);

2.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2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商业合同;

4.项目工程开工证明和竣工验收报告;

5.项目投资明细表、设备清单及相关合同和财务凭证;

6.项目节能量计算数据的溯源凭证;

7.项目改造前、后边界内相关设备的用能量记录、产量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8.项目改造前、后,用能单位购买能源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9.被改造的设备或系统在改造前需运行1年以上(含1年)证明材料;

10.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11.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由区经委发布项目申报通知,企业向所在街镇、区属公司提出资金支持申请,并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提出线上申请,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2.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各街镇、区属公司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及网络批转

3.联合审核。经街镇、区属公司初审通过后,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经委。由区经委组织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料审查以及现场核查,核定扶持金额。

4.公示。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在区经委官方网站及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5.区级审核。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

6.资金拨付。经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将扶持资金拨付到各相关企业

七、其他

1.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给予扶持。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追回全部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对违规企业失信信息,将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后评估机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获得区级专项支持资金的企业进行抽查和专项评估。

4.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高效电机、能源管理中心、能源管理体系项目可参照执行。

 

附件:1.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

2.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937


 

附件1

 

 

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

 

 

 

企业名称(全称):                 (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联    系    人 :                     

电          话 :                     

    年    月     日


 

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市级配套)

 

申请日期:20      

用能单位情况

申报类别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高效电机应用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清洁生产

企业名称

 

行业分类

□工业□非工业

单位地址

 

街镇/区属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上年综合能耗

(吨标煤年)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所属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企业性质

 

银行账户

 

开户行名称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市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

(万元)

 

是否已获得本区其他专项资金

□是

□否

近两年内是否列入区域关停并转等结构调整计划

□是

□否

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街镇/区属公司意见:

(公章)

 

区经委意见:

(公章)

                   

 


 

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区级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申请日期:20      

用能单位情况

申报类别

□区级节能技术改造                □合同能源管理

企业名称

 

行业分类

□工业□非工业

单位地址

 

街镇/区属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上年综合能耗

(吨标煤年)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所属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企业性质

 

银行账户

 

开户行名称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年节能量

(吨标煤)

 

项目总投资

(万元)

 

设备设施投资额(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项目是否已获得本区其他专项资金

□是

□否

近两年内是否列入区域关停并转等结构调整计划

□是

□否

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街镇/区属公司意见:

(公章)

 

区经委意见:

(公章)

                             

 


 

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能源审计)

 

申请日期:20      

用能单位情况

企业名称

 

行业分类

□工业□非工业

单位地址

 

街镇/区属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上年综合能耗

(吨标煤年)

 

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所属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企业性质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名称

 

审计情况

编制单位

 

编制完成日期

 

编制费用(万元)

 

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街镇/区属公司意见:

(公章)

 

区经委意见:

(公章)

 


 

附件2

青浦区工业节能降耗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1.项目名称:××××××项目

需含主体改造技术或设备内容

2.企业用能概述(字数300~500字)

2.1阐述企业隶属关系、所属行业

2.2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上年度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能源品种、总能耗

3.项目概述(字数500~1000字)

3.1开竣工日期

3.2项目改造前边界范围内(项目实施涉及的设备、设施的范围和地理位置界限)运行及用能情况:

3.3主要改造内容

3.4项目改造后边界范围内运行及用能情况

4.技术原理(字数500~1000字)

阐述该项目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节能原理(技术特点),项目相关工艺流程、相关图纸及与原设计或原产品能效对比说明等。

5.项目节能量

5.1改造前能耗情况(必须单独计量)

5.2改造后能耗情况(必须单独计量)

5.3节能量测算过程:(必须提供计算公式、并说明公式中每个参数的数据来源、节能量计算数据的溯源凭证)

6.项目投资额及回收期

6.1项目投资额(按附表填写)

详细说明项目主体设备费用、工程费用等

序号

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2

安装工程费

 

 

3

设备购置费

 

 

4

其他费用

 

 

5

合计

 

 

6.2按照年节能效益计算投资回收期。

7.本项目实施后的效果

7.1项目实施前,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值能耗是多少,举例说明。

7.2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值能耗是多少,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