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 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QA3302000-2019-031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9〕34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9.03.29
各项目单位:
根据《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5〕93 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各街镇、区级公司等主管部门初审,区经委召集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税务青浦分局、青浦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专项评审,东方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8个项目符合要求。
2019年第1次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会议原则同意对东方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8个项目拨付2018年度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共计265.21万元。其中,243.49万元在2019年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用航空子专项资金中予以列支,21.72万元在2019年度张江高新专项发展资金列支。
特此通知。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