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开展青浦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生产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QA3302000-2018-086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18〕98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8.09.21
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拆违办、区公安局、各街镇:
9月21日上午,青浦区白鹤镇塘湾村发生一起无证废旧物资回收站火灾事故,事故造成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加强执法检查,消除隐患,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并且要加强行业规模控制,严格再生资源企业注册准入审核。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清除,保障进口博览会期间生产秩序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区开展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生产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规范、提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取缔无照经营、查处生产安全隐患为重点,对全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站点进行清理,引导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进口博览会期间生产秩序安全稳定。
二、治理重点
1、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
2、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场所不符合消防规范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存在“三合一”现象的;
4、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存在转包、分包、异地设场收购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5、非法占道经营、违反规划进行违章建设的;
6、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行动步骤
根据整治工作目标,分步、有序推进行业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展开。具体为:
(一)基础排摸阶段(2018年9月25日-9月30日)
由各镇街牵头负责,对全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站点、堆场、码头的基本情况,逐个登记详细信息,并摸清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安全隐患情况,并形成问题清单,调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开具整改通知书,并其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其自行进行整改、停业或者搬迁。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1日-10月20日)
由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城管、拆违、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安监、规土、大联勤等部门对排摸梳理阶段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异地开展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由城管、拆违部门依法查处;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由国土部门、城管、拆违负责依法查处;造成环境污染的、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由环保部门负责依法进行查处;违法收购国家禁止物品、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由安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三)巩固加强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街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长效管理制度,建立街镇、村居两级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启动执法程序,提升处置违法行为的响应速度,防止死灰复燃。各职能部门按相应的工作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各部门要协同共治、加强联系,并积极配合街镇开展执法工作。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及镇街要高度重视,强化配合,切实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治理行动,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确保执行行动落到实处。
(二)详细记录,保留痕迹。
各部门、各街镇请按照专项行动各阶段结束时间节点前,将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经委。
1、排摸自纠阶段。
各街镇于9月30日之前,将综合治理行动排摸自查汇总表(见附件1)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盖章后通过交换站交换至青浦区经委,并将开具的整改通知书扫描件报送至区经委;
2、集中整治阶段。
各街镇、各部门在每周五之前向区经委报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表(见附件2)以及开具的行政执法告知书扫描件,并在10月20日前向区经委报送专项治理行动总结。
区经委每周形成专项治理行动专报,向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汇报。
(三)总结提高,整改到位。
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督促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并对“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积极探索打击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联系方式:区经委市场监管科
周维跃 13482251803 39289902
刘 冬 13482251803 39289902
附件:1.青浦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排摸自查汇总表
2.青浦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表
2018年9月21日
附件1
青浦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排摸自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存在违法行为 内容 |
拟采取治理 方式 |
计划治理 完成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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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青浦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时间 节点 |
检查 人次 |
检查 企业数 |
查处 隐患 |
开具执法及整改文书数 |
取缔、关闭、整顿企业数 |
行政拘留人数 |
处罚 企业数 |
处罚金额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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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