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经委关于提请区政府函商上海市经信委支持申报第二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请示

QA3302000-2020-085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20〕98号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0.08.31

青浦区人民政府:

区经委于8月13日向区政府报送了《青浦区经委关于申报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请示》(青经发〔2020〕90号),8月17日,余旭峰区长批示“经委牵头,抓紧落实”。

为落实区领导批示要求,前期,在国家工信部以及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银保监会、上海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区经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组建成立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组。根据通知要求,8月31日前须完成最终申报资料的网上提交(包括区政府出具申报文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我委已经完成初步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现提请区政府函商市经信委,积极争取市经信委支持青浦区向国家工信部申报第二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并以此作为青浦区出具的申报文件。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