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三角金融产业园”等6个区级特色产业园区申请创建认定的复函
QA3302000-2020-121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20〕139号
无
2020.11.27
青发集团、华新镇、朱家角镇、青浦工业园:
你单位关于推荐相关园区创建或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的来函已收悉。经实地走访初审后,区经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召开2020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评审会,同时邀请市级有关专家进行会审。经研究讨论并公示,6家园区通过评审同意创建,现对申报项目函复如下:
1.同意青发集团的“长三角金融产业园”、华新镇的“华新国际高端制造业园区”为认定类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具体详见附件)。
2.同意华新镇“皇宇e+皮革产业园”“沪升科创中心”、青浦工业园的“冠瑞(上海)医疗科技产业园”、朱家角镇的“朱家角科创园”为创建类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具体详见附件)。
3.各园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坚持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有序开展园区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聚焦发展重点,形成鲜明的产业特色,有序推进产业发展;按要求建立管理、监测、统计、服务等工作机制,规范园区运营管理。
4.属地政府或区级公司应加强跟踪园区建设、招商和运营情况,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加快园内企业的落地和税收产出,守住安全、环保等底线,做好监督管理、后续评估和复审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