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印发《青浦区规上工业企业 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QA330200020240007
主动公开
青经发〔2024〕7号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4.03.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青经规〔2023〕1号)文件精神,区经委制订了《青浦区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青浦区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
为打响青浦制造品牌,夯实制造业“压舱石”功能,围绕青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枢纽门户”的目标,推动全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青经规〔2023〕1号)关于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融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支持范围
青浦区规上工业企业(以贷款提款时点为准)。
第二条 额度组成
在青银行提供200亿元“青浦制造业发展优惠利率融资额度”。
第三条 贷款发放时间及利率
对2024年发放的贷款,3月1日前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超过LPR-30BP执行;3月1日起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超过LPR-50BP执行。后续年度的贷款利率上限,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每年年初,由区经委、区发改委与各银行共同确认。
第四条 贷款期限
原则上在9个月及以上。
第五条 贷款用途
用于企业经营所需。
第六条 定期信息反馈
各在青银行于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上述贴息要求的贷款明细情况,汇总反馈至区经委—经济运行科指定邮箱(qpjw2024@163.com)。
第七条 项目申报安排
自2025年起,每年7月发布申报通知,对上年度发放的贷款进行贴息申报。
第八条 项目申报方式及材料
由各在青银行汇总满足条件的贷款,电子版、纸质材料同步报送区经委-经济运行科。所需材料如下:
1.青浦区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扶持申报明细表(加盖银行公章);
2.贴息申报确认单(企业加盖公章);
3.借款合同;
4.借款凭证;
5.付息凭证/结清凭证;
6.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企业同一笔贷款若同时可享受国家、市以及其他区级贴息政策的,则在享受国家、市以及其他区级政策之后,按“差额补足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扶持。
3.本实施细则各条款由区经委负责解释。
4.具体申报实施遵照各年度发布的申报通知。
5.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