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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及楼宇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 2019-03-29

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浦区促进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和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122号)要求,为促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现开展2019年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和楼宇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特色产业园区和楼宇积极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 申报资料

(一)申请创建认定扶持

1.《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和楼宇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1);

2. 特色产业园区(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3. 招商运营管理团队架构、人员及资历情况;

4. 招商定位、2019年招商目标及已引进企业情况;

5. 如与中介机构或经济小区签订合作招商协议的,请提供复印件;

6.企业所获各类荣誉资质证书(复印件);

7. 申报单位三年内已享受区扶持资金情况;

8.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二)申请运营扶持

1.《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和楼宇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1);

2. 招商运营管理团队架构、人员及资历情况;

3. 招商定位、2019年招商目标及已引进企业情况;

4. 2018年度特色产业园区及楼宇企业引进情况表(附表2,需所在地部门盖章确认);

5.如与中介机构或经济小区签订合作招商协议的,请提供复印件;

6. 申报单位房产证(复印件);

7. 申报单位三年内已享受区扶持资金情况;

8. 所获荣誉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三)同时申请创建认定扶持及运营扶持

按(一)(二)项内容填报,重复部分只填一份。

二、 申报流程

1.申请。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提出线上申请,并提交书面申报表及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报送所在地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后上报至区经委。

2.审核。区经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召集相关单位联合会审;会审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定。

3.资金拨付。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定后,由区经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兑现扶持资金。

三、 受理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即日起至4月15日

联系人: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投资促进科  施韪  

联系电话:59732890-10312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2室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