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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经委关于开展青浦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应急技术改造的通知 2020-02-0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七条意见》(青府发[2020]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力应急工作,在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安排应急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急需重点物资(口罩、防护服、手套、面罩、护目镜和消毒液等)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提质增效;支持具有转换条件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快速转产急需重点物资,尽快形成有效产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项目单位为在本区注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

    2.项目实施地在本区范围。

    3.属于区疫情防控物资(口罩、防护服、手套、面罩、护目镜和消毒液等)生产能力应急范围。

    4.项目单位通过应急技术改造在疫情防控中形成新增产能。

    二、支持方式

    1.对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1月10日--2月15日期间项目总投入给予80%的补贴,在2月16--2月29日期间项目总投入给予50%的补贴。对上述期间发生的设备租赁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2.项目总投入包括形成新增产能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软件、专利、试验、检测、设备租赁等支出。

    三、申请材料

    1.《青浦区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总投入明细表》及发票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向各街镇或区级公司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各街镇或区级公司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经委。

    3.区经委组织专家评估确认。

    五、监督管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区经委、区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青浦区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2.《项目总投入明细表》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

(联系人:技术进步科  王玮  59732890*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