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车辆运营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6-01-07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车辆运营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沪经信车〔2026〕1号)文件精神,请各符合条件的车辆营运企业开展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车辆运营奖励申报工作。
各车辆营运企业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车辆运营奖励申请书》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14日(下周三)前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纸质版:附件1企业运营奖励申请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附件1及附件2的WORD及PDF格式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市经信委申报通知原文:https://sheitc.sh.gov.cn/cyfz/20260106/f59d5620291340fc9676c635ca3247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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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