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经委关于印发《青浦区2022年第三季度及全年促进工业企业增产扩规的通知》的通知 2022-09-30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2022年第三季度及全年促进工业企业增产扩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青浦区2022年第三季度及全年促进工业企业增产扩规的通知
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确保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特制订本通知。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当年度在库规上工业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近两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企业除外)。
二、扶持内容
(一)第三季度产值扶持
对于2022年度1~9月累计完成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第三季度(7-9月)同比增幅达到15%,给予资金支持:2022年第三季度(7-9月)累计完成产值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2亿元(含)、2~4亿元(含)、4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支持。
2022年第三季度(7-9月)同比增幅达到20%且增量达到2000万元以上,在原扶持基础上增加20%支持金额。
(二)全年度产值扶持
按照《青浦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放宽政策享受条件,2022年当年度规上工业产值总量不足1亿元,同比增幅超过50%的,予以5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规上产值总量超过1亿元的,产值增量超过5000万或同比增幅达到35%的,给予10万元支持;增量超过1亿元或同比增幅超过50%的,给予30万元支持。
三、其他事项
1.按“就高不就低”“差额补足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各条款由青浦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2.具体申报实施遵照各扶持政策的单项实施细则或申报通知、申报指南。本通知中的财政扶持项目,有条件的,可实行“免申即享”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3.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区其他规定相关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此执行。